• 关于印发《江西警察学院学生队列达标考核 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 信息来源:   作者:学生处   查阅次数:   发布时间:2022-04-24 12:14:48
  • 江西警察学院 学生队列达标考核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强化江西警察学院学生警容风纪意识,提升纪律作风养成,形成独具江警特色的学生警务化管理机制,根据建设重点公安院校有关工作要求,制定学院学生队列达标 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及学院“三规范一 整治”行动的要求,以学生队列达标考核工作促纪律作风养 成,使全体学生做到警容严整,仪表端庄,举止文明,精神 饱满,姿态良好,队列规范,行进有序,形成令行禁止,闻 令而动的良好纪律作风,为建设全国重点公安院校奠定良好 基础。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院成立队列达标考核组,梅林峰任组长,王能武、卢 建新、叶松任副组长,舒琪琳、徐胜、付晓星、朱禹池为成 员,负责全院学生队列达标考核工作。各院系成立本院系队 列达标考核小组,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为组长,学工大队长 (负责人)为副组长,指导员及执委会学生干部为成员,负 责各院系学生队列达标考核工作。 

        三、队列行进考核标准 

       (一)总体要求学生着装行进时,一人规范、二人成行、三人成列,三 人以上由一名学生作指挥员带队;行进间遇到领导或老师, 二人行进时同时行举手礼,三人行进时由排头同学行举手 礼,三人以上由指挥员同学行举手礼。

       (二)中队行进要求

        1、一般由军体委员担任指挥员,站在队列外围指挥队列;

        2、除指挥员引导队列喊番号外,其余人员不得交头接耳;

        3、行进动作要整齐划一,排面整齐; 

        4、统一提包或者不提包;

        5、各中队严格按照系部行进路线带进或带离一类区; 

        6、个人不得随意脱离队列,不得随意使用手机,不得 打伞;

        7、指挥员将队列带到指定集合、解散区域集合、解散。 

       (三)非中队建制行进要求 

     1、一人规范、二人成行、三人成列,三人以上由一名 学生作指挥员带队; 

     2、不得随意使用手机,不得打伞(非雨雪天); 

     3、时刻保持警容风纪严整,严格遵守队列行进要求, 不得随意交谈,按规定提包或不提包; 

     四、工作措施

     1、各系按照工作目标制定本系“队列达标考核”子方 案并认真落实,每天对上下课、集合时的队列进行检查并评比,制作每日检查工作台账。对于日常行进中的“队列达标 考核”实行“日报、周报、月报”工作机制;学生处警务科 定期检查各系工作台账。 

     2、队列达标考核组每天安排领导带队,抽调院督察队、系执委会成员对全院队列情况进行联合检查,主要通过定点 路面检查、重点区域巡查,结合视频监控抽查等方式,检查个人及中队队列达标执行情况,严格按照学院警务化管理规定如实记录,对表现好的中队通报表扬,对违纪个人及中队 进行处理并通报。 

     五、考核制度 

     (一)各院系要建立队列达标考核问责机制,对不达标 中队中队长、军体委员、队列违纪当事人等要逐级问责,并 与学生操行评定、评优评先、入党推荐等挂钩。 

    1、每周扣分超过 15 分的中队为队列考核不达标中队, 于本周六进行两小时队列补训,政治指导员负责到场组织; 

    2、每周扣分超过 25 分的中队,于本周六和周日分别进 行两小时补训,政治指导员负责到场组织; 

    3、每周不达标中队达到本大队中队数的三分之一的, 大队长负责周末到场组织补训。

    (二)学院每周对各院系及中队队列情况进行统计,全院进行评比、排名,各中队分年级进行排名。对于前三院系 提出表扬,对后两个院系提出批评。对于前五的中队提出表 扬,对于后五的中队提出批评,连续三次获得表扬的中队列 为标杆中队。

    六、考核细则 (一)个人考核细则

     1、未按规定列队:列队时迟到或过早准备集合、上下 课行进路线错误;违反一人规范、二人成行、三人成列规定, 扣 1 分(违纪代码:C020);

     2、队列纪律差:集合时不遵守队列纪律,有嬉笑打闹、 背手、插兜、听歌或精神状态欠佳等行为,扣 1 分(违纪代 码:C021);

     3、未按规定提包:列队上课统一提包时未提包或未按 规定提包,规定为左手提包右手摆臂,扣 1 分(违纪代码: C022);

     4、队列中着装不统一:着装不统一、穿外套等,超 10 人以上违反规定的连带通报中队,扣 1 分(违纪代码:C023); 

     5、队列行进中使用手机:在一类区行进时使用手机, 扣 1 分(违纪代码:C024); 

     6、队列行进中脱离队列:在一类区队列行进中脱离队 列,扣 1 分(违纪代码:C025)。 

     (二)中队考核细则

     1、除指挥员外,有人说话(交头接耳),扣 5 分;

     2、有人违规打伞,扣 5 分;

     3、队列行进不整齐,扣 10 分; 

     4、未在指定集合、解散区域集合、解散,扣 10 分; 

     5、不配合检查,扣 10 分; 

     6、队列中使用手机,扣 5 分; 

     7、个人随意脱离队列,扣 5 分;

     8、未按规定提包,扣 5 分; 

     9、队列行进无番号或不响亮,扣 5 分; 

     10、勾肩搭背,扣 5 分。 注:疫情防控期间,暂不进行系部中队队列考核,重点 检查个人遵守队列行进及“一米线”执行情况;恢复常态化 管理后,将按照本实施方案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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