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
图书馆共有可流通藏书50余万册,公安阅览室、政法图书阅览室、文史图书阅览室和综合图书阅览室向读者提供阅览和借阅,实行开架借阅。教参阅览室、工具书阅览室只提供室内开架阅览,不外借。公安阅览室位于512室,主要收藏公安类图书;政法图书阅览室位于222室,主要收藏政法类图书;文史图书阅览室位于317室,主要收藏文学、历史和艺术类图书;综合图书阅览室位于413室,主要收藏除政法、文史、艺术类图书以外的所有图书。
借书的数量:学生读者总共能借20册图书,其中(I类)文学图书只能借五册。其余类型不限,借期30天。
借书方法:本馆的书是按中国图书分类法严格排序。读者找到需要的图书后可
还书方法:图书借期30天,过期则每天每册罚款两角。未看完,可以办理续借手续,再延长一个月。若有过期图书,图书管理系统会给予限制,将影响您的继续借书。借出去的图书务必要爱护,不能丢失,否则将会以书价的几倍赔偿(专业书籍将以原书的10倍以上赔偿)。借书证如有丢失,请立即到图书部办理挂失,并重新补办。以免被别人用来借书,损失由本人负责。还书需放在还书处指定位置,如果没有把书放在指定位置而丢失了图书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