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过刊阅览室阅览规则

  • 发布时间:2024-01-15 15:5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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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江西警院

  1.本室陈列各种过期刊物,仅供室内阅览查询、复印,不外借。如有特殊原因需外借,须经馆长同意后方可办理借阅手续。

  2.读者不得携带食物、雨具、火种等进入阅览室,但可携带其他学习资料和用品进入阅览室。

  3.读者自行索取刊、报合订本,阅毕请放置书车上,由工作人员及时上架,加快文献阅览周转率。

  4.读者应爱护文献,保持刊架、报架的整洁。不得撕拆、圈划、污损、乱抽乱放文献,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按本馆有关规定处理。

  5.读者需要复印时,经本室负责人同意可临时办理复印手续,所有内部刊物和涉密资料,未经批准,不得在馆外复印。携出文献资料必须在指定时间内归还。

  6.保持室内清洁卫生,不得乱扔纸屑杂物、随地吐痰、吃零食,不准在桌椅、墙壁、玻璃等处乱写乱画。

  7.文明阅览,保持室内安静,不得谈笑嬉闹、接打手机、吹口哨、大声说话,以免影响他人阅览。

  8.为做好整理工作,下班前20分钟停止阅览,读者阅毕,请放好座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