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法学会,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是我省首个列为国家战略的区域性发展规划,该战略的实施,将为江西实现绿色崛起、进位赶超、跨越发展带来强大推力。为探索法治保障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生态安全的途径,实现在发展中保护生态、在保护生态中加快发展的目标,省法学会与江西警察学院拟于今年12月联合举办“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生态安全立法和执法保护”理论研讨会,届时将邀请省内法学、法律工作者立足实际,建言献策。现就研讨会论文征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讨主题
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生态安全立法与执法保护
二、论文参考选题
1. 国外生态安全立法保护研究
2. 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生态安全立法保护
3. 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生态安全执法保障
4. 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水资源法律保护
5. 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渔资源法律保护
6. 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矿产资源法律保护
7. 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森林资源法律保护
8. 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湿地候鸟资源法律保护
9. 关于制定“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生态安全保护条例”之思考
10. 论生态文明与生态安全的协调发展
11. 生态危机、生态安全与生态责任之辨析
12. 生态安全的法制化
13. 生态环境法律保护的理论与实践
14. 环境法视角下的生态安全研究
15. 生态损害补偿制度研究
16. 生态犯罪的惩治与预防研究
17. 生态风险的预警与应急管理研究
18. 公安机关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生态安全服务之思考
19. 检察机关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生态安全服务之思考
20. 人民法院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生态安全服务之思考
21. 司法行政机关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生态安全服务之思考
论文作者按照第五届“中部崛起法治论坛”的征文要求撰写的论文,如符合上述参考选题,可将论文同时投送至本次研讨会。
三、论文要求
1、论文题目可从参考选题中选取或者围绕主题自拟,内容应充分考虑应用价值,突出实效性,字数不超过5000字。
2、标题之后、正文之前注明作者姓名,文末用括号注明作者单位、职称或职务、联系电话、地址邮编、电子邮箱;文章标题、正文和注解均用宋体小四号,各级标题按规则排列,注释采用尾注。
四、论文征集与评审
1、请各设区市法学会、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于10月20日前将征集的论文以WORD格式发送我会,电子邮件题目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生态安全立法与执法保护”,另将纸质文稿一式三份寄送我会。
2、我会与江西警察学院联合组成论文评委会,评议决定获奖论文篇目。
联系人:康诚、程林;电话(传真):0791-6240842;电子邮箱:jxsfxh @ 126.com;地址:南昌市豫章路72号江西省委政法委(江西省法学会),邮编:330006。
江西省法学会
201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