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10月9日江西警察学院院长办公会会议纪要(5)的决定,为加强我院公共安全研究中心的建设,提升公共安全研究中心专兼职人员科研成果的质量,通过了《江西警察学院公共安全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并获学院配套经费50万元,主要用于专兼职人员高质量科研成果的奖励、主办学术会议以及学术讲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