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在我们党的历史上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我们党历来十分重视制度建设,从建党那一天起就把制度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党的一大通过的纲领、党的二大制定的章程,就是我们党制度建设的早期成果。党走过的近百年历程,就是以制度建设推动党的自身建设,进而推动中国革命、建设、改革伟大事业的历程。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更是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不断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一是揭示了制度奥秘。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有五个“第一次”:第一次把研究坚持和完善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作为中央全会的主题;第一次全面系统总结了“共产党为什么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的治理密码;第一次完整深刻阐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所涵盖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第一次对如何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作出顶层设计、全面部署;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做好这项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总体目标。这必将推动党和国家各领域工作进一步实现历史性变革、系统性重塑、整体性重构。
二是展示了制度自信。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全面概括了我们党和国家的制度优势,《决定》从13个方面总结了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进一步廓清和回答了什么是“制度自信”,赋予制度自信实实在在的丰富内涵。从过去看,这一制度基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依托中国共产党艰辛探索,植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沃土,深得中国人民广泛拥护,经受了历史和实践的检验;从现在看,这一制度展现出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从将来看,这一制度和治理体系必将推动近14亿人口大国进步和发展,确保拥有5000多年文明史的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全会宣示的高度制度自信,对于进一步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创造力,万众一心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具有重大意义。
三是绘制了制度图谱。1992年,邓小平同志在南方谈话中说:“恐怕再有三十年的时间,我们才会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加快推进覆盖党和国家事业方方面面的制度体系建设。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党的十九大进一步将其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八个明确”之一。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目标,清晰描绘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图谱,即到我们党成立一百年时,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上取得明显成效;到二〇三五年,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巩固、优越性充分展现。这一制度图谱必将为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提供坚实保障。
四是预留了制度接口。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作出全面安排,既是对70年治国理政经验的系统总结,又是对推进制度建设重大任务和关键举措的总体部署。这一总体部署有三个层次,一是夯基垒台、立柱架梁,即对于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共建共治共享、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等根本领导制度、根本政治制度、根本文化制度、根本社会治理制度、根本军事制度等,必须持续巩固和发展;二是全面推进、积厚成势,即对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民族区域自治、基层群众自治、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等基本政治制度、经济制度,要不断细化、拓展、丰富;三是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即既要保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稳定性和延续性,又要抓紧制定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急需的制度、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新期待必备的制度。这些急需、必备的制度就需要抓紧补缺,使制度体系更加系统完备。全会围绕党和国家制度体系建设,从13个方面切入,预设了一系列制度创新接口,为我们加强制度建设明确了方向和重点。
五是强化了制度执行。全会强调,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全党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战略性决定了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必将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对抓好制度执行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首先,党员领导干部要增强制度意识。要带头维护制度权威,在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上作出示范表率。其次,广大干部群众要坚定制度自信。要加强制度理论研究和宣传教育,引导全党全社会充分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特征和优越性,准确把握制度体系的历史传承和发展前景。要完善推进制度落实的体制机制,以具有高度执行力的干部队伍、浓厚的制度执行文化、严密的制度执行约束机制,把党和国家的制度优势切实转化为治理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