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党委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工作安排,5月13日下午,我校召开2024年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四次集体学习(扩大)会,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校党委书记李湘屏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周木岚、李颖、张金林、琚忠秋、胡嘉金等5名同志依次围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结合分管领域工作作了学习发言。
会议强调,要坚持原原本本“学纪”。“学纪”考验的是一名党员的态度立场。校领导、校直各单位主官要示范带头,逐字逐句学习原文,通过反复学习、深入钻研,准确掌握“六项纪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要坚持深学细悟“知纪”。“知纪”考验的是一名党员的思想。要准确把握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始终牢记“两个永远在路上”“三个务必”,切实增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高度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坚持严的要求“明纪”。“明纪”考验的是一名党员的行为。正确处理好治身和治心、信任和监督、原则和感情、高标准和守底线等方面的关系,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要坚持知行合一“守纪”。“守纪”考验的是一名党员的党性。要注重把握好他律和自律的关系,善于把党纪党规的“他律”要求转化为自身的内在追求,不断增强遵规守纪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坚决同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作斗争,切实远离红线、筑牢防线、守好底线。
在家校领导、校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