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首大学关于做好2019级新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教通[2019]46号)要求和《吉首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结合外国语学院的具体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成立学院本科转专业领导小组和考核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由院长和书记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学生转专业工作方案,确定接受条件、考核内容、考核方式、考核时间等;成立由分管教学副院长任组长的考核工作小组,负责按工作方案组织实施考核以及提出拟接受学生名单等。
(一)领导小组
组长:汤敬安 尚道文
副组长:徐兴胜 简功友
组员: 常晖 丁跃斌 彭仁煌 蒋林平 符婷 谭异 郑惠杰
(一)考核工作小组
组长:徐兴胜
副组长:蒋林平(英语专业)符婷(日语专业)谭异(翻译专业)郑惠杰(学工)
组员:林燕 刘燕 邓永红 潘贵民 窦文祥 唐剑
二、接收专业及名额计划
各专业可转入学生人数比例根据各专业教学资源情况设置
专业名称 |
在校生数(2019级) |
可转入学生5%(其中本院学生转入限额2%) |
备注 |
英语专业(师范) |
126 |
6 |
每个学生限报本院一个专业。从非本院相关专业转入的同学,须补修专业导论课和语音强化训练等专业课程。 |
英语专业(语言服务) |
40 |
2 |
翻译 |
53 |
3 |
日语 |
45 |
3 |
三、接受条件
(一)学生转专业的申请条件
1、全日制本科一、二年级在读学生,身心健康,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品学优良,在校期间所有专业课程学习成绩合格;新生转专业高考成绩不低于拟转入专业当年相同生源最低录取分数。
3、少数学生确有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4、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它专业学习者。
5、经学校组织认定,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转专业更有利于继续学习者。
6、学生保留学籍或休学期满复学,如下一年级原专业无教学班者,可申请转入相近专业。
(二)学生转专业限制条件
1、本科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者。
2、经转学进入我校学习者,或已有一次转专业经历者。
3、招生录取时确定为定向生或委托培养者。
4、招生录取时有特殊要求或以特殊形式招生录取者(如普通专科升入本科、单独招生、对口升学的学生等)。
5、文科类、理工类、艺体类学生跨类别转专业者。
6、在校期间考试作弊或因学籍成绩问题予以退学处理者。
7、无正当理由者。
四、工作程序
按照吉首大学关于做好2019级新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教通[2019]46号)和《吉首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执行。
五、考核内容及方式
(一)本院申请转专业的学生不必参加面试,按在校期间学分绩点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在限额内择优接收。
(二)非本院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均须参加面试,由考核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三)学院组织面试,重点考察学生对原专业的态度和对于新专业的兴趣点和认知度等方面,按面试成绩择优录取;若面试成绩相同,则按平均学分绩点择优录取。
六、考核时间
按照吉首大学关于做好2019级新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教通[2019]46号)要求,在2019年12月14日--2019年12月25日期间完成。
七、其它未尽事宜,由学院本科转专业领导小组和考核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吉首大学外国语学院
2019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