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家庭十分困难,无力筹集学费、完成大学学业,怎么办?
答:我校建立了“绿色通道”制度,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办理“绿色通道”需提供有相关部门盖章的贫困证明、缓交学费申请书,经学院领导批准、审核后到财务办理缓交学费手续,并注册报到。
同时还可凭录取通知书到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学生资助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入学后即可获得助学贷款,解决学习和生活困难。
进入我校学习后,还可通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家庭所在地没有开办生源地信用贷款方可申请)、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等方式获得资助,以顺利完成大学学业。
问:学校设立有哪些奖、助学金?
答:近几年我校奖、助学金规模不断扩大,主要包括:
1.由中央政府及湖南省政府出资设立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2.学校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等;
3.由社会力量捐资助学设立的奖、助学金,如冠代奖学金、南勋感恩奖学金、香港精进基金助学金、湖南宋祖英基金助学金、建行成才计划助学金、蔡冠深自强奖学金等。
问:学校还有哪些助学政策,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答:除建立绿色通道和设立各项奖助学金外,我校还有以下助学政策:
1.生源地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信用贷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我校计划内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研究生中家庭经济困难者,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法中的一种获得助学贷款,一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家庭所在地申请;二是学籍地国家助学贷款,家庭所在地没有开办生源地信用贷款的,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在学籍地(即吉首大学)申请。
2.勤工助学,勤工助学是指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学校积极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寻找和提供部分勤工助学岗位和机会,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基本的生活问题。
3.困难补助,因家庭经济突发变故,或遭受自然灾害等突发原因,致使经济压力增大的学生,可以申请临时困难补助。
问:对于学校学生毕业后到部队或基层,学校有哪些补助或奖励?
答:我校对毕业生应征服义务后役的,其学费由国家补偿,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由国家财政代为偿还。此项资助最高限额为每年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