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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网上评教活动的通知(教通[2017]23号)

添加时间:2017年06月15日     文章来源:质量科     浏览数:[]

各学院:

为了给师生搭建一个沟通与交流平台,帮助教师更好地了解学生的意见和建议,促进课堂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同时,获取本学期教师课堂教学质量信息,为教师教学考核、学校教学质量管理等提供依据,学校决定对2014级、2015级和2016级各专业本学期开设的各门课程及文化素质选修课的课程教学质量进行学生网上测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教务处领导、教学督导团专家、各学院主管教学的副院长、教学秘书等成员组成的评教工作小组。办公室设教务处,教务处负责全校学生评教工作的组织、安排、协调及检查,各学院负责评教的组织落实。

二、工作安排

学生网上评教时间为2017年6月13日—7月7日,学生网上评教网站:/jsu/mu_jwgl/,可以用电脑或者手机上网进行网上评教。请各学院及时通知学生,要求学生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评教。如果某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网上评教,系统将自动锁定其个人信息,限制该生进行网上成绩查询、课表查询、网上选课等权利。

三、学生评价要求

1、参加评教的学生要从有利于促进教师教学发展、有利于师生沟通了解、有利于促进教学质量提高的角度出发,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尊重教师,爱护教师,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价,并给教师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2、若出现以下评教行为,一经查实,将限制该生进行网上成绩查询、网上选课等权利。

 ⑴应付式评分。不管教师的实际授课水平如何,全部打相同的分数。

 ⑵恶意评分。不考虑教师的实际授课水平,故意给教师打低分。

 ⑶拒评或者代评。

3、在上一学期评教中给出应付式评分评教的学生,本学期评教若仍为应付式评分评教,系统将会锁定其个人信息,限制该生进行网上成绩查询、课表查询、网上选课等权利。

四、评价数据统计与处理

评价活动结束后,教务处将利用软件统计功能对评教结果进行统计,并开通查询功能,供教师本人和管理人员查询学生评教情况,为今后进一步改进教学提供参考依据。

附件:学生网上评教操作步骤.doc

吉首大学教务处

2017年6月13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网上评教活动的通知(教通[2017]50号)
下一条: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网上评教活动的通知(教通[2016]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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