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吉首大学2022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22〕36 号)和《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要求,为切实做好我校2022年高等教育事业统计数据填报工作,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统计工作领导小组
全面负责学校2022年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审议和决策,研究解决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组长:黎奇升
副组长:方东辉
成员:党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统战部、党委学工部、团委、党委保卫部、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人事处、招生就业处、教务处、科研管理处、研究生院、资产与实验室设备管理处、财务处、后勤管理处、图书馆、信息化中心、学报编辑部、体育科学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师范学院等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规划与合作办公室。
(二)统计工作小组
由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相关工作人员及相关部门兼职统计员组成。主要负责学校2022年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具体数据填报工作。
组长:吴晓
副组长:欧阳辉
成员:陈书、徐开颜、朱珠、舒开、张宝娣、余夏青、王琦璐、尚川鹏、田泽蓉、易利群、杨亚红、杨建华、刘庆、彭荔、黎黎、
周慧、向阳洁、黄小倩、王雨嫣、向彬彬、袁志忠、张紫艳。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高度重视保质高效,按时完成统计数据填报任务。
相关责任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按照统计数据的报送时间要求,自觉高效、把握关键、确保质量,完成好本部门负责的《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表》(见附件1)工作任务部分数据填报工作。
(二)对标对表抓细抓实,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统计填报。
各责任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高等教育事业统计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对照工作任务分解表(见附件2)加强数据比对与审核,进一步细化、实化、量化,确保统计数据准确、及时、全面。
(三)落实责任建立台账,全面提高教育统计数据质量。
相关责任部门要建立数据填报责任体系,确保提交的数据数出有源、数出有据、客观全面、真实准确。按照上级要求认真准备数据台账,为学校上报数据台账提供规范佐证材料。相关责任部门上报数据纸质版需经填报人、部门负责人签字审核,确认无误后报统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归档保存。
三、工作进度安排
9月13日—9月30日,统计工作小组落实学校关于教育事业统计数据的采集任务分配、数据标准、台账的准备工作。
10月11日—10月26日,相关责任部门完成本部门负责的统计数据的采集、审核、汇总、校核,将数据上报统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0月26日—10月30日,统计工作小组完成单位数据填报,报学校研究审议通过后,将统计数据上报省教育厅审核。
附件:1、2022年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表(高校)
2、吉首大学2022年教育统计工作任务分解表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2022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