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吉首大学化学化工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
根据《吉首大学本专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吉首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管理办法》(吉大发[2023]46号)和吉首大学《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教通[2024]52号)等相关文件通知的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转专业工作组织机构,具体包括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其人员构成分别如下:
领导小组:
组长:李佑稷、吴志祥
副组长:肖竹平、唐石、周剑波
成员:顾仁勇、李运通、蒋剑波、王迎春、申永强
工作小组:
组长:肖竹平
成员:顾仁勇、李运通、蒋剑波、王迎春、申永强、张海燕、文兰、刘文萍、杨朝霞、王硕文、余佶、袁花、孙雅倩
(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审定《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吉首大学化学化工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审批转专业学生名单等事项。
工作小组:制定《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吉首大学化学化工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制定学生转专业计划、接收条件、接收人数、考核内容、考核方式等,接受学生咨询与报名,组织实施考核及提交拟转出和拟接收学生名单等工作。
转专业的条件
根据《吉首大学本专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吉大发[2023]46号),转专业条件如下:
(一)允许转专业的条件
1.学生确有兴趣和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2.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它专业学习者。
3.经学校组织认定,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转专业更有利于继续学习者。
4.学生保留学籍或休学期满复学,如复学当年无原所学专业的对应年级者,可申请转入相近专业。
5.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并且符合教育部规定转专业时限的,可优先考虑转专业。
(二)不允许转专业的情况
1.本科三年级(含三年级)以上,专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
2.经转学进入我校学习者。
3.招生录取时确定为定向生或委托培养者。
4.招生录取时有特殊要求或以特殊形式招生录取者(如普通专科升入本科、单独招生、对口升学的学生等)。
5.艺体类专业与其他专业互转者。
6.在校期间考试作弊或因成绩问题予以退学处理者。
7.高考选科科目与申请转入专业的科目要求不一致不能适应转入专业要求者;非高考改革省市(区)的文史类生源学生申请转入专业当年仅招理工类的。
8.在休学、保留学籍或保留入学资格期间的。
9.无正当理由者。
三、拟接收转入专业及名额计划
序号 |
拟接收转入专业名称 |
高考选科要求 |
拟接收转入学生数 |
考核方式 |
考核内容 |
接收条件 |
拟定考核时间 |
备注 |
1 |
化学(师范) |
首选物理,再选限化学 |
15 |
面试 |
学生心理状况、学生对专业的认识和热爱、对专业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以及学生的整体综合素质 |
符合转专业的申请和限制条件;无色盲色弱、心理健康、热爱转入专业、基础知识扎实、综合素质高;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
2025年 1月5日 |
|
2 |
化学 |
首选物理,再选限化学 |
7 |
面试 |
学生心理状况、学生对专业的认识和热爱、对专业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以及学生的整体综合素质 |
符合转专业的申请和限制条件;无色盲色弱、心理健康、热爱转入专业、基础知识扎实、综合素质高;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
2025年 1月5日 |
|
3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首选物理,再选限化学或生物 |
7 |
面试 |
学生心理状况、学生对专业的认识和热爱、对专业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以及学生的整体综合素质 |
符合转专业的申请和限制条件;无色盲色弱、心理健康、热爱转入专业、基础知识扎实、综合素质高;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
2025年 1月5日 |
|
4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首选物理,再选限化学或生物 |
7 |
面试 |
学生心理状况、、学生对专业的认识和热爱、对专业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以及学生的整体综合素质 |
符合转专业的申请和限制条件;无色盲色弱、心理健康、热爱转入专业、基础知识扎实、综合素质高;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
2025年 1月5日 |
|
5 |
酿酒工程 |
首选物理,再选限化学 |
7 |
面试 |
学生心理状况、学生对专业的认识和热爱、对专业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以及学生的整体综合素质 |
符合转专业的申请和限制条件;无色盲色弱、心理健康、热爱转入专业、基础知识扎实、综合素质高;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
2025年 1月5日 |
|
四、工作程序
按照《吉首大学本专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吉首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管理办法》(吉大发[2023]46号)、吉首大学《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教通[2024]52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1.制定工作方案并公布(2024年12月25日);
2.转出学生提交申请,学院审核(2024年12月28日)
①转出学生提交转专业申请(2024年12月27日)
②学院集中审核转出学生转专业申请(2024年12月28日)
③学院提交教务处转出学生审核名单(2024年12月28日)
3.转入学生提交申请,学院审核(2025年1月6日)
①转入学生提交申请(2024年12月29日)
②学院集中审核转入学生转专业申请(2025年1月5日)
③学院提交教务处转入学生审核名单(2025年1月5日)
工作要求
1.学生申请流程如下:
(1)申请转出流程:
①2024年12月27日上午下班之前,本着自愿原则,有转专业意向的学生将经班主任、专业主任、辅导员签署意见的《化学化工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提交至学院学工办主任文兰老师处;
②2024年12月27日下午,学工办主任将有转专业意向的学生汇总,并报学院转专业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根据转专业政策和方案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③2024年12月28日下午,领导小组召开会议,根据转专业政策、方案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符合转出名单;
④2024年12月29日上午,教务办张海燕老师依据符合转专业要求的学生名单,通知学生在强智系统填写转专业申请,并将《吉首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提交给学院院长签署意见;
⑤2024年12月30日教务办将拟转出名单进行汇总及《吉首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一起报送教务处。
(2)申请转入流程:
①2025年1月4日,依据教务处拟转入名单,教务办张海燕老师依据本方案第二条第(二)款所述的“不允许转专业的情况”进行审核;
②2025年1月5日,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对通过审核的拟转入我院学生进行考核,择优选拔。考核内容为:学生心理状况、学生对专业的认识和热爱、对专业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以及学生的整体综合素质;考核时间地点:2025年1月5日早上9点,化工院二楼会议室。加入qq群:1018943910。
③2025年1月6日,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接收转入人选。教务办将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汇总及签字的《吉首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一起报送教务处。
2.根据《吉首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管理办法》(吉大发[2023]46号)要求,学生转入新专业后必须补修相关专业课程,若应补修的课程学分数达到学业预警规定降级学习的(即拟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课程(不含通识选修课)累计需重修、补修学分达到 20 学分及以上),应编入下一年级学习。
3.学校审批同意转入另一个专业前(即本学期放假前),申请转专业学生务必参加原专业的学习、考试等活动。无故旷课、旷考或有其他违纪行为者,除按有关管理规定处理外,同时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4.不接收逾期提交申请材料。
5.专业申请审批表中必须填写高考时的所有科目考试成绩,申请审批表中填写的所有信息必须真实,凡是发现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转专业资格。
6.其它未尽事宜,由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吉首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2024年 12 月 23 日
化学化工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
学号 |
|
姓名 |
|
性别 |
|
联系电话 |
|
学生所在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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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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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转入学院及专业 |
|
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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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成绩 |
语文 |
数学 |
外语 |
物理 |
化学 |
生物 |
总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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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转入专业高考选科要求 |
首选_______________、再选限_______________ |
申 请 理 由 |
学生签名: 年 月 日 |
班 主 任 意 见 |
同意转出 □ 不同意转出的原因: 班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
专业负责人意 见 |
同意转出 □ 不同意转出的原因: 系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
辅 导 员 意 见 |
审核意见: 辅导员签字: 年 月 日 |
学 院 审 批 意 见 |
审批意见: 院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
吉首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
学号 |
|
姓名 |
|
性别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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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出学院、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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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 级 |
|
申请转入学院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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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年级 |
|
语文 |
数学 |
外语 |
|
|
|
总成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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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转入专业选科要求 |
语文、数学、外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申请理由 |
学生签名: 年 月 日 |
转出 学院 意见 |
同意转出 □ 不同意转出的原因: 学院领导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转 入 学 院 意 见 |
1.是否符合转入专业当年科类/科目要求:是 £ 否 £ 考核是否合格:是 £ 否 £ 是否同意转入 是 £ 否 £ 转入后需要重修、补修的学分数为______学分,应编入______级学习。 2.不同意转入的原因: 学院领导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教 务 处 意 见 |
审核意见: 教务处领导签章(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学 校 意 见 |
主管校领导签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