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时间
学校复试工作安排在3月30日—4月23日,具体报到复试时间以学院通知的复试时间为准;
二、复试程序
1、参加复试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到相关学院报到,学院核查考生资格,通过后发放复试通知单;
考生报到时须携带下列证明材料:
①初试时的准考证(遗失的报到时说明);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③应届本科毕业生: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打印件。成人高校应届本科生须提供学籍部门开具的预计在6月底前正常毕业的证明。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应届本科生,须提供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或网络教育高校开具的能在6月底前正常毕业的证明。
④往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⑤同等学力考生:专科毕业证原件、复印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本科结业证原件、复印件。
⑥考生工作单位开具的政审材料(应届生由本科所在学校出具),参考格式见附件;
双少生除上述①-⑥材料之外,尚须携带以下材料:
①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工作单位同意定向或委托培养的证明(少数民族应届生还需开具就业意向证明);
大学生退役士兵计划考生,除上述材料之外,尚须携带以下材料:
①提交个人《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复印件和《退出现役证》。(见附件1)
2、体检在复试期间进行,由校医院组织,费用自理,请各位考生自行前往。
三、复试形式、内容及具体要求
1、专业课考试测试方式为笔试。(笔试科目见我校2018年研究生招生简章)
2、外语能力测试为面试。
3、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为面试。
专业知识考核重点是考察考生的知识结构、科研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等与本专业研究生培养有关的各方面能力。
综合素质考核包括: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和社会实践情况(能力);语言表达和与人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心理和身体健康情况;举止、礼仪和人文素养等。
4、对同等学历考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结业、以及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按照《2018年吉首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的加试科目进行测试。跨度较大的学科专业还需加试专业基础课,由招生学院决定。每科考试时间为2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
四、综合成绩计算办法及录取原则
1、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1)学术型学位类专业按下列规则计算综合成绩:
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外语能力测试占10%,专业课笔试占15%、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占15%),计算方式如下:
①初试总成绩÷5×0.6=A
②复试成绩B= 外语能力测试成绩×0.1+专业课笔试成绩×0.15+ 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成绩×0.15
综合成绩=A+B。
(2)专业型学位类专业按下列规则计算综合成绩:
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具体复试项目及成绩构成比例以学院规定的为准。
2、录取原则:综合考虑,择优录取。严格按照综合成绩排名录取,但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专业课笔试成绩不合格者(60分为合格分);
(2)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60分为合格分);
(3)专业学位的专业技能成绩不合格者(60分为合格分);
(4)政审或体检不合格者;
(5)加试成绩不合格者(60分为合格分)。
五、享受加分考生申请条件:
①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②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③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符合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 3 月 28日前向我校研招办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附:
1、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资格证件样本
2、政审表
3、研究生复试工作流程
4、吉首大学研究生复试各学院(院、所)报到地点汇总表
5、吉首大学2018年研究生招生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
二○一八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