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来源:社会科学处】近日,著名法学家、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咨询委员会委员、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法学学部召集人、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资深教授张文显在《中国社会科学》2021年第3期发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逻辑、理论逻辑和历史逻辑》,系统阐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逻辑、理论逻辑和历史逻辑,深刻揭示了认真研究、科学把握、深刻领悟这三个逻辑及其内在联系的重要意义。
文章认为,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经验和成就的科学总结,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引领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取得更大成就的思想旗帜。
文章指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创立,具有鲜明的实践逻辑、科学的理论逻辑和深厚的历史逻辑。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逻辑体现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的土壤中萌发、孕育、成长,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中应用、检验、升华,并引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事业阔步前行。实践性是其本质属性,实践逻辑是其根本逻辑。自1982年以来,在数十年领导实践中,习近平同志始终高度重视并亲自研究部署法治建设,积累了依法治县、依法治市、依法治省、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国的实践经验,形成了对县域、市域、省域、国域不同层面法治规律的科学认识,提出了许多立时代之潮头、发时代之先声的法治新理念、新思想、新论断。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逻辑体现在: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立足已知、研究未知、探索新知,既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法治理论的继承、丰富和拓展,又有许多重大突破、重大创新、重大发展,呈现出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理论逻辑,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21世纪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历史逻辑体现在:习近平法治思想不仅是在实践中生成、在理论中升华的思想创造,也是在历史中传承和凝练的思想精华。习近平同志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论,坚持回看走过的路、比较别人的路、远眺前行的路,深度考察人类社会法治发展的历史,深刻把握人类法治进步的规律,深层汲取中国传统法治文化和世界法治文明的精华,使习近平法治思想潜涵着深厚的历史逻辑。
文章强调,认真研究、科学把握、深刻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逻辑、理论逻辑和历史逻辑及其内在联系,必将深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时代背景、基本精神、核心要义、实践要求的理解和把握,必将增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政治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必将强化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信念伟力、思想定力、前进步力。
此文是继《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体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精神和核心要义》等文章后,张文显教授深入研究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又一代表性力作,也是我国法学界对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开展学理化阐释、学术化表达、体系化构建的最新重要成果,对于拓展和创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构建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丰富、推进和发展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21世纪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研究,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