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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建设工程学院2025年本科生集中考核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5-01-03 作者: 编辑:吕优 点击: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5年本科生集中考核转专业工作的通知》和《吉林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管理办法》(校发〔2024201号)的有关要求,我院制定2025年本科生集中考核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学院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选拔原则,遵从学校“统一组织、公开程序、公布计划、尊重个性、双向选择、择优录取”的总体工作要求,选拔一批热爱土木工程和地质工程的有志学生。

二、组织领导

按照学校对本科生集中考核转专业的工作部署,为了确保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顺利进行。按照学校要求,学院成立2025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学院工作组)和本科生转专业监督小组(以下简称学院监督组)。

1.学院工作组

学院工作组负责制定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确定相关专业接收转入的报名条件、审核拟转出学生申请资格、组织申请转入学生的考核录取等工作。

组长:博 坤

成员:郭 威 闫国栋 陈慧娥 王伯昕 朱 珊 代树林

高慧婷 张 文 刘宝昌 张晓影

秘书:程钰淇

2.学院监督组

学院监督组对学院转专业工作进行监督,受理学院转专业工作中的异议和申诉,学院监督组组长列席学院工作组会议。

组长:杨 洲

成员:赵大军 杜立志 邹琳琳 吕 优 常荣剑

于清杨 邓孙华 杜一灵(学生代表)

三、接收计划

2025年土木类拟接收人数60人,其中,2023级拟接收学生15人,2024级拟接收学生45人。

四、报名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的学生,均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习态度端正;

2.在籍全日制本科一、二年级学生;

3.身体条件符合2024年高考录取体检关于土木类专业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符合报名条件:

1.艺术、体育类专业的学生(不含在普通类招生的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2.经学校选拔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学生;

3.转专业报名截止前,因考试违纪受处分或其他原因受记过及以上处分,且尚未解除的学生;

4.休学或保留学籍期间的学生;

5.国家或学校招生时有明确规定,或其他不允许转专业的情况(强基计划录取、高水平试验班和“卓越人才类”专业特色班的学生)。

五、考核与录取

1.考核方式:建设工程学院为全校第二批次考核单位,符合学院报名条件的学生通过资格审核后,全部进入选拔考核环节,学院考核采用面试方式进行。

2.考核办法:学院成立面试专家组,由学院教学副院长、系主任、教学委员会委员和学生辅导员等组成。根据转专业面试考核量化打分表,通过学生中英文自我介绍、专家提问、学生回答等环节,对学生的道德品质(20%)、学习成绩(20%)、学习能力(30%)、发展潜力(20%)以及学业规划(10%)等五项内容进行打分,满分为100分,考核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考核标准:

1)道德品质:学生应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身心健康、积极上进,具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责任感;

2)学习成绩:考查学生对拟转专业(类)相关基础课程的学习情况、知识储备情况、理解程度;英语水平及能力;

3)学习能力:注重考核学生的学习理解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并具有较好的创新思维;

4)发展潜力:注重考查学生学习新专业的潜在能力和特殊专长;

5)学业规划:考核学生对转入专业(类)的了解情况及未来学习规划。

4.录取原则:学院采取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按照参与考核人员考核成绩进行排序,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学院根据考核成绩排名顺序和学院接收计划,2023级和2024级分别确定“拟录取(100%)”“递补(50%)”和“拟不录取”名单,公示后报本科生院教学管理办公室进行最终录取。

六、工作流程

1.202515日前,制定《建设工程学院2025年本科生集中考核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并在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2.2025110日前,学院在教务管理系统录入接收计划、报名条件和考核科目等信息。

3.2025217日前,学院按照培养方案中要求的必修课和限选课(大学英语课程中仅英语IIIIV计入学业成绩排名,军事理论和军事训练不计入学业成绩排名)进行成绩排名,并在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4.2025220-227日,有意愿转专业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可以登录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两个批次专业志愿须在227日前一次性报名完毕。过期系统关闭,不再接收报名及修改等相关申请。

5.202533-37日,学院对报名转专业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确定考核时间和地点并在学院网站公布,学生打印准考证。

6. 2025322-330日,第二批次完成考核、录取工作。

7.本科生院教学管理办公室统一为转专业学生办理学籍变动手续,党委学生工作部为其调整寝室,请转专业学生在学籍异动后一周内自行到教务管理系统进行退补选课。

七、其他

本实施细则由学院工作组负责解释,本细则中所有未尽事宜,均按照学校相关要求执行。

联 系 人:邹琳琳

联系电话:0431-88502152

电子邮箱:zoull@jlu.edu.cn

监 督 人:闫国栋

监督电话:0431-88502891

学院网站:const.jl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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