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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招聘32名工作人员

日期: 2024-11-21 作者:  点击数:[]

九江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九江市政府直属、市国资委监管的国有全资企业,公司资产总额约2000亿元,企业主体信用等级AAA,国际信用评级BBB-(投资级)。市城发集团以建设现代九江,服务魅力九江为企业使命,以成为长江中游城市群一流的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为企业愿景,聚焦城市开发与建设主责,打造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建设、地产物业、能源环保、商贸物流、人力资源、酒店康养、自然资源修复与开发利用等产业板块,立足城市基础设施的投融资主体、市政公用设施的运营主体,城市经营性资产的整合主体、优质高效安全的为民服务主体四个主体角色,打造一流的城市综合运营服务商。

因发展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坚持公开招聘原则;坚持逢进必考原则;坚持因岗招人原则;坚持计划招聘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计划共32名工作人员,其中应届毕业生7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2024年九江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1. 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2.原则上应当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3.具有符合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4.具有适应岗位需求的身体条件;5.年龄原则上35周岁以下;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1. 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2.除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档案、组织关系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1.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提供虚假学历学位、职称或资格证书,伪造个人档案材料者;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4.被开除公职的;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6.在工作履历中,因过错曾被开除者;7.体检不合格者;8.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有关工作经验、年龄等计算时间均截止到2024年12月1日止。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招聘按照网上报名、线上资格初审、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和体检、会议研究、结果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具体详情请看链接。

五、薪酬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待遇按照集团公司相关制度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或者招聘结束后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隐瞒实情或者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或者聘用资格。

(二)此次招聘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和体检、结果公示等环节公告和名单均在九江人才网上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并保持手机电话畅通,如考生手机号码填写错误、信息不通,通知不到导致未能按规定时间参加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

(三)报考人员在招聘中弄虚作假或面试后因个人原因无故放弃,将记入公司招聘人员失信记录库,2年内不得参加我单位组织的各类招聘考试。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五)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九江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七、咨询电话

报名条件及政策咨询:0792-8196807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92-8576818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