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稳定暨信访工作会议及相关文件精神、学校新学期领导干部会议和学校新学期安全稳定工作会议有关实验室安全工作要求,确保新学期及全国“两会”期间实验室安全无事故,结合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实际,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要思想上要高度重视,抓实抓好上述相关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切实做好实验楼及实验室安全工作,对本学院(本部门)管辖的实验楼及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各学院实验室安全要责任到人。
2.从通知下发之日起,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要立即组织对本院(本部门)所属实验楼及实验室进行一次防火、防水、防盗、防爆、防毒、防泄漏等的全面安全排查,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自身不能解决的,要逐级向相关职能部门和相关领导报告协调解决,切实将实验室安全隐患及时消除,不留死角。
3.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实验室要切实加强对学生实验(实践)时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严格按实验室设备有关操作流程开展教学实验,确保学生实验(实践)安全无事故。
4.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请于2021年3月10日之前将本院(本部门)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结果发电子稿至实验中心设备管理科,联系人:樊莉丽老师,电话:13879219551(621666),QQ邮箱:18426693@qq.com。
九江学院实验中心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