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现将江西省教育厅办公室2021年4月27日下发的《关于做好2021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迅 速按照上述《通知》要求做好本院(本部门)迎检相关工作,认真进行部署动员,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安全检查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参照《通知》中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组织对本院(本部门)各类教学、科研实验室及相关场所进行全面安全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对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并将《自查自纠报告》【包括本院(本部门)实验室安全工作概况、实验室安全自查情况自查发现的隐患整改情况、在安全管理方面开展的其他工作】及《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格式详见《通知》中附件2)于2021年5月8日16:00前发电子稿至18426693@qq.com,联系人:樊莉丽老师,电话:8316717(621666)。省教育厅将于2021年5-6月到校开展现场抽查并反馈整改意见。
附件:江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九江学院实验中心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