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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九江学院2024年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十大创新成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5年01月03日 10:52浏览次数:


各学院、研究机构:

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契合江西省制造业“1269”行动计划和九江市制造业“9610”工程,进一步推进学校第二次党代会提出的“3353”战略和“九大工程”,凸显学校科研创新、社会服务领域最新进展,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评选九江学院“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十大创新成果”,请各二级单位积极组织老师申报。

一、基本条件

“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十大创新成果”分为科研创新和社会服务类,参评人及参评成果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参评人必须热爱教育事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评选年度无师德师风和学术不端等问题,为我校在编在岗教研人员。

2.参评成果须为近两年内(2023.1.1—2024.12.31)以九江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我校教师为第一完成人(第一通讯作者)研发完成的创新成果,涉密成果不参与评选。

二、成果范围

评选的“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十大创新成果”具体的成果范围如下:

1.科研创新类(基础研究、技术研发)成果包括论文、专著、发明专利等成果:基础研究成果应取得本领域科学、理论重要突破,重要科学进展,在国内外产生了重要影响,获得学术界高度认可;技术研发成果应取得关键核心技术的重要突破,处于该技术领域领先地位,在国内外同行业产生了重要影响,对于推动行业技术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2.社会服务类:决策咨询和研究报告应聚焦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或实践问题,对我国特别是江西省某一领域的实际工作有重要应用价值;成果技术创新水平在国内外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对我国关键领域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的创制和行业技术应用产生了重要推动作用,且实现转化应用并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环境效益,对于推动省市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在九江乃至全省全国具有典型性。

三、评选流程

1.成果通过个人申报—二级单位审核推荐—资格审查—专家评审—学校审定的流程进行评审。

2. 符合参评条件成果的第一完成人填写申请材料(详见附件1、附件2、附件3)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由所在二级单位统一报至科研处。

佐证材料说明:论文成果应提供论文出版原文、检索证明、影响力证明等材料,已出版尚未检索的论文须提供录用证明及所在期刊入选某检索库及中科院SCI分区证明(在近两年中科院发布的《国际期刊预警名单》中的SCI期刊上发表的论文不可参评);专著成果应在参评年度正式出版;发明专利应提供授权证书、转让或其他影响力证明等材料;决策咨询报告应提供领导签批原文或由有关党政部门盖章的证明材料;成果转化成果应提供技术合同证明、成果转化到账经费证明及由受让方开具且加盖公章的经济效益证明。

四、材料提交

附件1 九江学院“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十大创新成果”推荐汇总表盖公章以学院为单位提交,附件2 2024年度九江学院“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十大创新成果”简介及支撑材料、附件3 2024年度九江学院“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十大创新成果意识形态审核表,纸质材料一式三份于1月8日5点前提交科研处450-1,电子版发邮箱109718226@qq.com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8312768


科研处

2025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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