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江南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结合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考生参加复试的条件
考生必须达到我院英语语言文学专业硕士复试分数线方能参加复试,2019年我院确定的复试分数线为355分,单科51分(满分=100的科目)和77分(满分>100的科目)。
二、复试工作要求
(一)除推免生与参加我校高水平大学优质生源调剂的考生已完成复试外,其他所有考生均需进行复试,复试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轮拟录取程序。
(二)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为1:1.4。
(三)考生报到时须审查考生材料并收取考生初试准考证复印件、应届生学生证复印件(往届生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思想政治情况调查表(需盖单位红章)、复试费缴费凭证(缴费流程及网址见学院复试日程安排)、学历或学籍认证报告(应届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初试成绩证明(网上初试成绩截图打印)。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四)学院成立由硕士生导师或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无规避关系亲属(规避关系亲属:夫妻、直系亲属、三代内旁系血亲和姻亲)报考的教师组成专家组,其中面试组专家5名,笔试组专家3名。
(五)学院负责复试小组成员的遴选、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明确复试小组成员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要求,规范其工作行为。
(六)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做到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的统一。
(七)复试过程规范操作,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做好试题保密(包括命题、阅卷、核分、登分等)、随机抽题、随机分组、复试记录等工作,保证复试的公平、公正和有效性。
(八)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对考生提出的质疑进行必要的解释。
三、复试内容
(一)笔试:专业课考试采用笔试形式,笔试科目1门,主要测试学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考试时间3小时,试卷满分为150分。
同等学力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科目详见招生目录。
(二)综合面试:综合面试满分150分,主要考核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专业知识结构、综合能力和专业外语,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约20分钟。面试成绩=面试教师成绩之和/面试教师人数。
(三)体检:复试阶段必须体检,体检原则上安排在校医院,时间为3月25日下午13:00-14:00。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者,不得录取。
(四)笔试科目及要求参见《江南大学2019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目录》。
(五)复试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还应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六)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四、调剂原则与程序
遵循“统筹兼顾、合理调节、积极引导、以人为本”的原则。
(一)调剂考生的基本条件与优选原则
1. 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调入考生成绩必须达到我院复试分数线(详见前文),满足教育部调剂基本条件,择优选择。
2. 调入仅限于本科生,我院只接收语言学与翻译方向调剂,其他方向不接受调剂。
3.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当相同,初试成绩中两门业务课总分高者优先考虑。
4. 语言基本功扎实,科研创新能力强,优先考虑发表过研究论文、参与过省级以上科研创新训练、在省级以上外语类竞赛中获二等奖及以上或获得过国家奖学金的考生。
(二)调剂程序
1. 考生即日起登录我院研究生招生信息栏目下载并填写我院《预调剂申请表》(地址:/jiangnan/mu_foreign/zsjy/yjszs.htm)并发送至:1550774093@qq.com,3月20日开始登陆“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网址: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填报我院调剂志愿。
2. 学院在3月21日下午15:00前审核调剂考生材料后,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进入复试名单的调剂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3. 复试合格后,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对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并通知考生网上确认。一经双方确认,不得取消。
五、复试总成绩、拟录取程序
(一)考生总成绩:
1. 总成绩计算方式
①复试笔试专业课成绩满分150分,综合面试满分150分(含30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②总成绩 = 初试成绩/5+复试成绩(复试笔试专业课成绩+综合面试成绩)/3;
③面试成绩低于90分者或听说成绩低于18分者为复试不合格,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④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满分100分)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考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复试合格考生的拟录取程序
1. 参加我院英语语言文学专业复试的考生,按总成绩高低确定拟录取名单。如果出现末位总成绩排名同分的情况,优先顺序如下:
第一,优先录取复试成绩(含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排名靠前的考生;
第二,优先录取初试成绩中两门业务科目总分高的考生;
第三,优先录取面试成绩排名靠前的考生。
2. 复试完毕,体检结束,学院及时将复试结果及是否拟录取通知考生本人。
3. 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完成待录取确认。
六、复议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对本学院考生复试结果负责,并负责对考生提出的质疑进行核实并解释。
本细则适用于外国语学院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由外国语学院负责解释。
江南大学外国语学院
2019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