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我院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落实安全责任,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确保教学科研有序进行,保障校园安全、师生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内蒙古工业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实施办法(修订)》等文件有关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
本办法中的“实验室”是指学院开展教学、科研等活动的所有实验、实训、实践的场所及其所属设施,以房间作为管理单元。本规定适用于学院所有实验室的安全管理。我院所辖实验室包括:
实验室名称 |
房间号 |
使用对象 |
安全等级 |
实验室分类 |
模拟法庭 |
332-334 |
本科生 |
Ⅳ级(蓝级)低风险 |
其他类实验室 |
社会工作实验室(A/B) |
351-353 338-340 |
本科生 |
Ⅳ级(蓝级)低风险 |
其他类实验室 |
备注:1. Ⅳ级/蓝色级 实验室(低风 险实验室):不涉及重要危险源,主要涉及一般性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的实验室。
2.其他类实验室:包括社科类、艺术类专业相关的实验室或实训室,危险源主要是少量的用电设备可能带来的用电安全或消防安全风险。
一、人文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小组
组 长:马利强、苏丽娜
副组长:张莉蔚
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齐永富
实验项目安全责任人:使用实验室教师
二、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及职责分工
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逐级分层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制,并签订安全责任书。党政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实验室工作的院领导是重要领导责任人,协助第一责任人负责实验室安全工作;学院实验教学中心主任为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是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协助分管领导完成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实验项目负责人(含教学课程任课教师)是项目安全的第一责任人,须对实验项目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并制定防范措施及现场处置方案。
(一)主要领导职责
1.落实学院实验室安全分管领导和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健全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
2.建立符合本院实际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包含实验室的安全检查、实验风验评估、实验室准入、应急预案、奖惩措施、安全培训等管理制度。
3.落实新建或改建实验室有关方面的工作。
(二)分管领导职责
1.协助组长做好制度、预案和奖惩等制度起草。
2.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及演练。
3.组织实验室安全检查,实行月查制度,做好安全记录,并组织落实安全隐患的整改等。
4.与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签订安全责任书。
5.识别重要危险源,发生事故,要认真追查,分清责任,及时上报处理。
(三)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1.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协助分管领导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2.编制仪器设备安全操作注意事项和使用说明,设立安全标识和警示标志。
3.配合分管领导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及演练。
4.配合分管领导实验室安全检查,实行月查制度,做好安全记录,并组织落实安全隐患的整改等。
5.负责实验室门禁系统维护、门禁卡授权管理等工作。
6.与实验使用人员签订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以及实验室安全准入许可书。
7.协助领导做好新建实验室建设及现有实验室的维修改造、设备采购等工作。
8.上级下达的整改报告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学校管理部门。
9.落实实验室卫生安全长期运行机制,每周整理打扫实验室一次。
(四)实验室使用人员职责
1.实验项目负责人(含教学课程任课教师)是项目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实验室使用教师要签订实验室安全管理使用责任书及实验室安全准入许可书,定期组织学生进行实验室卫生清理,保持实验室整洁,爱护设备,注意用电安全和设备使用安全,实验室使用完毕关设备、关灯、关窗、锁门。
2.在实验室上课学生要签订实验室安全管理使用责任书及实验室安全准入许可书,要自主保持实验室卫生、整洁,爱护实验室设备,注意用电安全。
3.因专业教学、实践教学、毕业论文指导、创新创业项目指导等工作需要,使用实验室时,需填写实验室使用登记表,并向实验室安全管理员申请门禁卡临时授权。指导教师负责学生活动的安全监管工作。使用实验室的学生需要维护实验室整洁,注意用电安全和设备使用安全,实验室使用完毕关设备、关灯、关窗、锁门。
三、实验室使用安全规范
(一)任何人使用实验室上课和开展各类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管理规定,不得进行违纪违法的活动,不得进行宗教宣传活动,不得有宣扬和传播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言行。
(二)实验室使用采取“谁申请、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使用申请人负责活动的全程监管工作。
(三)进入实验室人员应自觉遵守管理制度,维护实验室秩序,保持肃静,穿着整齐。使用多媒体设备时,应适当调整音量,以免影响周边实验室和办公室的正常教学与办公。禁止在实验室和公共空间大声喧哗、打闹。
(四)进入实验室人员应自觉维护教室环境卫生,不乱丢果皮、纸屑,禁止在实验场所内吸烟、随意张贴。爱护实验室设施,严禁在墙壁、课桌上乱写乱划,不得损坏、拆卸桌椅、黑板、门窗、玻璃、照明设备及实验教学设备等公物,人为造成损失者照价赔偿,情节严重者追究其相关责任。不准在实验室使用明火和违章用电。
(五)未经实验室管理人员同意,不准随意移动桌椅,严禁把桌椅搬出实验室。确因课堂教学需要移挪桌椅的,课堂结束后须摆放整齐。
(六)使用实验室时不得反锁、倒插门,妨碍他人出入实验室,离开实验室时应带走个人物品;晚间按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离开实验室,关好门窗,关闭电源,不准在实验室内留宿。
(七)对违反实验室使用规范造成不良影响或公物毁损及财产损失的,按照学校相关规章制度给予相应处理。
(八)使用多媒体教学设备授课的教师应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技能。教师在上课前应检查多媒体控制柜内设备的完好性,有异常情况及时与管理人员联系。下课后,整理、关闭设备,关好控制柜。因失职导致设备被盗、因违规操作造成多媒体设备损坏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九)教师应爱护多媒体设备,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未经允许学生不得对设备进行操作。上课前必须对所用的电子讲稿(课件)进行杀毒处理。实验室计算机安装常用教学软件,教师上课需要安装其他专业软件,在开课前与实验室教学中心联系,并在管理人员协助下进行安装。教师在多媒体计算机内装入的软件及文件拷贝,实验教学中心根据课程表的学时保留,超过使用期限后或遇设备故障需恢复正常使用时,有权予以删除或卸载。
(十)实验实验室安全管理员负责实验室内多媒体设备的规划建设、维护和使用工作,并定期巡查设备运行状况,及时检修,报修多媒体设备故障,协助教师调试多媒体设备,并及时处理教师在授课中因设备使用不当等原因出现的各种突发情况,确因设备故障一时无法解决的,应协助教师申请临时调换实验室上课。
附则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学院实验教学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