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放权” 强化“监管” 优化“服务”
江西高校以“放管服”改革促内涵发展成效初显
2017-03-10 来源: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委 江西省教育厅
近年来,江西积极落实国家和教育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决策部署,加大“放”的力度,改进“管”的方式,丰富“服”的内涵,全省高校以改革激发办学活力、以改革促质量提升的氛围不断浓厚,取得一定成效。
一、主动做“减法”,不断加大“放权”力度
一是精简行政权力事项。去年,主动取消“高校学生转学条件确认”、整合“普通高等学校教育评估”和“权限内教育工作督导”、下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等事项。今年,按照国务院要求,正取消“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2015年,我省对民办教育机构实行放开收费,由学校自主确定收费政策,今年又取消了“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核准”事项。
二是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推动省政府出台鼓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十项政策意见,采取“松绑+激励”模式,激发科技创新活力。下放科研项目评审权和科技成果处置、收益分配权,实现成果处置权和收益分配权“两自主”,科技人员收益分享比例大幅提高。江西在十多年前就将本科高校职称评审权下放,去年又将高职院校评审权下放;同时将参与横向课题、解决企业难题、提供技术方案等列入科研成果,创新高校科技人员职称评审政策。省属高校人才招聘自主权已全部落实。国家《教育体制改革简报》向全国作经验推介。
三是高校编制实行总量控制、动态调整。省编制委去年10月出台《关于省属高校机构编制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出逐步取消行政级别、开展编制备案制管理试点;加大高校内设机构设置自主权,党政管理机构在核定限额内自主设置,教学、教辅、科研机构根据需要自主设置等。
四是改进教学科研人员出访管理。与省委组织部等4部门联合制定实施意见,明确教学科研人员出国开展学术交流合作与其他性质的出访实施区别管理,高校与教学科研人员的出国批次数、团组人数、在外停留天数根据实际需要自主安排;教学科研人员出国学术交流合作年度计划不列入因公临时出国批次限量管理范围,并由各校自行报批;审批部门须提高审批效率,为教学科研人员提供便利和服务等。
二、善于做“乘法”,不断提升“监管”效能
一是坚持放管结合。坚持“谁审批谁监管”,对已取消的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下放高校的事项加强指导和监督,确保接得住、接得好。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平台,强化行政审批信息数据归集及结果运用。
二是坚持自主管理。全省66所公办高校章程获得核准,全省公办高校章程核准工作全面完成,高校自主管理机制日益完善。编制出台我省依法治教五年实施规划。
三是坚持完善督导。把督导作为改进监管的重要法治手段。与省委组织部联合开展县(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印发《省督学聘任管理办法(试行)》,新聘190名省督学和344名省督导评估专家。启动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意识形态安全等专项督导。编制“双随机”抽查工作“一单、两库、一细则”,及时公布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坚持三个清单管理。在发布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基础上,2016年梳理汇编委厅《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编制11份“办事指南类”服务事项要素表及办事流程图。
五是坚持以评促管。如,持续开展本科专业评价,已有23所高校申请停办、停招专业点120个。6所高校接受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如,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评估,相关报告得到省委书记批示肯定;强化评估结果运用,建立评估结果与招生计划分配联动机制。如,启动本科高校教育国际化水平评估,2016年7月向社会公布排行榜,人民网(江西频道)、腾讯网、搜狐网等多家媒体进行了报道,社会反响良好。
三、主动做“加法”,不断丰富“服务”内涵
一是规范、优化事项服务流程。在江西政务服务网、江西教育网公布委厅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及流程。在一楼办事大厅设立审批和服务窗口,对11个公共服务事项提供“一站式”服务。对现有行政审批事项,一律实行免费服务。我们还将逐步创新网上服务模式,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政务服务标准化、教育服务“网络超市”等,让群众少跑腿、信息多跑路,方便群众办事。
二是搭建“一站式”教育服务新媒体平台。整合全省各类教育服务资源,将教育服务精准推送至学生、老师和家长手中。目前,“江教在线”微信服务号用户已突破120万,列全国省级教育部门第8。我们还推出精准就业APP(4.0版),初步形成了涵盖毕业生就业服务全过程的网络服务链。
三是构建线上线下校企对接机制,优化科研创新环境。启动“江西省校企合作信息服务平台”,汇总校企数据近1万条。举办首届高校科技成果对接会,63所高校、800多家企业到会,签约35个项目,金额高达8041万元。
四是提升教育事业统计数据服务水平。在全国率先建成覆盖全省各级各类学校的互联网直报工作体系——“江西省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平台”。教育统计服务教育决策、诊断高校质量等走在全国前列,并得到教育部充分肯定。
各位领导,各位同仁,我省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仍有不小差距,比如,编制备案制试点如何进一步完善、职称制度改革如何发挥导向作用、如何找到适合高等教育的监管方式,等,还需要积极探索。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好这次会议精神,对接落实好教育部将出台的高等教育领域“放管服”意见,继续加大改革力度,巩固改革成果,扩大改革受益面,为改革创新开路,为高校发展松绑,为创新创业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