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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共十一章四个部分
发布时间2017年01月01日 10:13   浏览次数:

《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共十一章四个部分
2016-12-30   来源: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网站www.scio.gov.cn

教育部副部长李晓红(吴晓山 摄)

    12月30日上午,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和《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有关情况。教育部副部长李晓红介绍说,《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推进教育现代化的五年规划,12月28日经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规划》共十一章,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规划》的总领。在全面总结“十二五”成就的基础上,根据“十三五”教育改革发展面对的形势、任务和挑战,提出了“十三五”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和主题主线。

  第二部分是《规划》的主要发展任务。《规划》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集中阐述了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并放在很重要的位置。以及改革创新驱动教育发展、协调推进教育结构调整、协同营造良好育人生态、统筹推进教育开放、全面提升教育发展共享水平等六大战略任务。

  第三部分是《规划》的保障措施。分别从教师队伍建设、教育治理现代化、加强党的领导三个方面展开,为教育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制度、投入和政治保障。

  第四部分是《规划》的组织实施。重点从组织领导、保障机制、监测评估、社会监督等方面对规划实施提出了具体要求,确保规划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