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处协同计财处圆满完成自治区2020年预算绩效自评和部门评价核查工作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和部门评价核查工作的通知》,自治区财政厅组织开展自治区本级单位2020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和部门评价的核查工作。2021年12月起,我处协同学校计财处积极组织各资金归口管理职能部门,从绩效基础工作、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自评和部门评价管理、结果应用四个方面充分做好准备工作,积极配合完成了资料初审阶段和绩效自评工作。核查和绩效自评范围为2020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部门(单位)所有一级项目。资金包括财政拨款资金、上年结转结余资金、追加资金和自治区本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其中,涉及我处负责宏观管理的2020年“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项目。我处对于此项工作高度重视,认真配合,按要求尽详尽实提供佐证材料,开展相关绩效自评工作,进一步验证了本单位绩效自评和部门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合理性。我处将以本次绩效自评核查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工作各项机制,加强绩效结果应用,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