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评定2018年“惠恒”奖学金有关事宜的通知》(党学字[2018]44号)文件要求,我校开展了2018年“惠恒奖学金”评定工作。经过本人申请、学院评审、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审核、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2018年我校文玉娟等30名学生获得惠恒奖学金,现将名单进行公示(名单附后)。
一、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3天(2018年10月31日-11月2日)
二、受理方式
单位和个人均可以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对所反映的问题应提供调查的证明人以及其他有关线索,对反映问题者和所反映的问题将严格保密。
公示办公室设在党委学生工作部(处)(新城校区综合办公楼307室)
受理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3:00-5:00
电话:6576667
拟评惠恒奖学金名单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文玉娟、张金鹏
电力学院 于慧月、李会珍
航空学院 代春燕
化工学院 任俊耀、张天天、张清翠、王璇
机械工程学院 庞娜、王敏
建筑学院 前前、赵青
经济管理学院 冯贵红、白裕、胡燕
矿业学院 郭明星
理学院 李琳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刘美、胡艳超、邱秀梅
轻工与纺织学院 邢梦萍、付雪丽
人文学院 胡慧
数据科学与应用学院 樊殿凤
土木工程学院 迟清国、刘宇轩、郝慧
外国语学院赵俊青
信息工程学院 魏泽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