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印发《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教育厅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各项奖助学金及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的相关工作要求,根据2024年度国家、自治区各类奖助学金划拨学校的名额及经费预算,于2024年9月25日-11月4日分两批开展了本科生国家、自治区各类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经过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学院评选、党委学生工作部审核、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推荐王彦儒等62名同学拟获得国家奖学金;渠浩禹等631名同学拟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范中兴等69名同学拟获得自治区奖学金;韩静予等1112名同学拟获得自治区励志奖学金;宫思宇等6307名同学拟获得国家助学金。根据评审流程,现将初选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实名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对所反映的问题应提供调查的证明人以及其他有关线索,学校对反映问题者和所反映的问题将严格保密。公示办公室设在党委学生工作部(新城校区唯实楼307)。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1日—11月18日(不含周六、周日)
受理时间:8:30—12:00 14:30—17:30
电 话:0471-6576667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党委武装部)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