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教学、实践服装定制项目比选公告

来源: 音乐学院 发布时间:2023-11-27 浏览量:

根据《呼和浩特民族学院自行采购管理办法》(呼民院院发[2022]10号)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采购人就呼和浩特民族学院2023年教学、实践服装定制项目进行比选采购,欢迎满足资质要求的单位参加。

一、项目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教学、实践服装定制

采购人:呼和浩特民族学院

采购方式:比选

采购文件编号:音乐学院【2023】06号

项目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通道北路56号

二、采购范围(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乐团演出服、合唱服

1(批)

详见文件

193200.00

1.项目预算金额:193200.00元;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

3.付款方式:到货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款。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包括:获过荷花奖、桃李杯、五一工程奖等等国家级奖项)、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号)文件,供应商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的任意一项,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3年11月27日至2023年11月30日,每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3:00—5:30时到呼和浩特民族学院音乐学院208室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5.比选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文件。

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比选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30日上午10:00时

报名地点:呼和浩特民族学院音乐学院208室

比选时间:2023年11月30日上午10:00时

比选地点:呼和浩特民族学院音乐学院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呼和浩特民族学院

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通道北路56号

邮编:010051

联系人:包老师、韩老师

联系电话:13847171293、18947181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