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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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选聘党校兼职教师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02-27 点击量: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充分发挥党校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切实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入脑入心,校党委组织部、党校联合党委宣传部主办“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回顾砥砺奋进的五年”主题图片展,将作为2018年度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和党支部书记主体班次的必修课程,使每位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和党支部书记至少参加一次现场教学活动。根据工作需要,拟在全校范围选聘一批党校兼职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 中共正式党员,思想政治素质过硬,能够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理想信念坚定,坚定“四个自信”,“四个意识”强,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 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熟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勇于理论创新,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力。
    3. 具有一定的教学经验,具有胜任党校教学工作的能力,学风严谨,品德高尚,为人师表。
    4. 优先考虑各级党政干部、政治理论课教师、学生辅导员等从事思想政治教学或党务管理的教师和干部。
    二、选聘程序
    1.选聘报名。填写《党校教师选聘报名表》(见附件),经所在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3月9日(下周五)前报师生服务中心组织部服务窗口(13号窗口),电子版发送至dx@mail.hust.edu
    2.资格审查。党委党校将按照通知有关规定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认符合资格条件人员名单。
    3.选聘试讲。3月上旬,组织符合资格条件人员进行试讲,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组织聘用。对聘任的兼职教师,纳入党校统一管理,每个聘期为2年,期满考核合格者,根据需要可以续聘。聘期内,按其所承担的工作量,由学校党校统一按酬金标准发放课时酬金。
    5.集体备课。3月中下旬,组织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现场教学集体备课。
    请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积极鼓励和推荐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年轻党员教师、干部加入到党校兼职教师队伍中来,进一步提高我校党校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推进党校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制度化。
    联系人:郜建辉 87542301 87542203
    党校邮箱:dx@mail.hust.edu.cn
     
     
     
     
    中共华中科技大学委员会党校
                     2018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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