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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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16年度七一走访慰问活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6-06-21 点击量: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关心爱护党员,特别是关怀帮扶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和老干部,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也是各级党组织的重要职责。根据中共湖北省委高校工委通知精神,校党委决定在今年“七一”建党95周年之际开展走访慰问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慰问对象
    以基层普通教职工党员为主,重点对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开展慰问。其中,建国以前入党的老党员均应确定为慰问对象。
        二、慰问方式
    各基层党组织要结合实际确定慰问对象,上报校党委组织部,校党委将从学校留存党费中列支慰问经费并下发至各单位开展慰问工作。各基层党组织还要结合实际情况从本单位返拨党费中列支慰问资金,用于走访慰问活动。
    各基层党组织要坚持党员领导干部带头,采取上门看望、听取意见建议、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集中在“七一”前后开展走访慰问活动,认真了解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的生活现状,力所能及地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老党员,要上门走访、谈心和慰问。对在国外留学、交流的师生党员,要采取打电话、通视频等方式进行联系,送去党组织的关心和慰问,让他们身在异地也能感受到党的温暖。对因病致贫、因灾致贫的党员,要重点关注,及时上门走访慰问。
        三、相关要求
    1.各基层党组织要根据实际情况,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师生,要以开展走访慰问活动为契机,广泛宣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走访慰问活动作为践行“两学一做”的具体行动,深入听取慰问对象的意见,真心诚意地解决所反映的具体问题。
    2.请各基层党组织在6月24日(周五)下班前将拟走访慰问名单及基本情况表(附件1)报党委组织部。请将名单发至组织部电子邮箱:zzb@hust.edu.cn。
    3.慰问金下发后,请各基层党组织在“七一”前后完成走访慰问活动,并将走访慰问活动情况统计表(附件2)于7月4日(周一)前发至组织部电子邮箱:zzb@hust.edu.cn。请将使用学校下发经费进行慰问的情况一并统计在表内。
     
    附件:
     
     
                                                  党委组织部
                                                 2015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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