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工会: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弘扬三种精神,激励全体女教职工在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上勇毅前行、建功立业,校工会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 2023-2024 年度“十佳女教职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 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高尚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甘于奉献,开拓创新,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女性精神;
3.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中努力钻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协作精神,在本职工作中创造出一流业绩。
二、推荐要求
1. 每个二级工会至多推荐 1 名;
2. 注重选树勤勉工作,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岗位上取得了优异成绩,做出了突出贡献的优秀女教职工;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由各二级工会自下而上组织推荐,确定推荐人选须征求同级党、政组织意见并商得一致。
三、评选办法
1.校工会汇总各二级工会推荐人选材料,报送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资格审查;
2.“十佳女教职工”评审委员会结合申报情况进行审核和综合评议,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提出评选结果及意见;
3. 校工会对评审意见进行研究,决定拟表彰名单后,在校内进行不少于 3 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申报方式
1. 材料清单
各二级工会上报推荐人选时须准备 3 份材料,资料不全者不予接收,具体如下:
(1)《2023-2024 年度“十佳女教职工”推荐表》(见附件) 1 份,简明扼要介绍被推荐人的突出事迹;
(2)2000 字以内的先进事迹材料 1 份;
(3)电子版照片:登记照 1 张、生活照 1 张。
2. 提交方式
电子版:提交上述三项材料,请以附件的形式打包发送至邮箱:yxli@hust.edu.cn,并注明“xxx(单位)申报十佳女教职工材料”。
纸质版:提交上述材料中的(1)(2),加盖公章后送至校工会发展部(210室)李迎霞处。
3.截止日期
请各二级工会于12月30日以前将相关材料报校工会,逾期不报视为放弃。如有疑问,请联系87544213。
附件:
2023-2024年度华中科技大学“十佳女教职工”推荐表
华中科技大学工会委员会
2024年12月16日
附件:
2023-2024年度华中科技大学“十佳女教职工”推荐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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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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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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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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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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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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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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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3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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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工会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
同级党组织意见: (签字、签章) 年 月 日 |
评审委员会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
审批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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