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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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人权法律研究院2021年度校级专项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1-07-26 点击量:

在学校的大力支持下,2020年我校人权法律研究院成功入选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2021年,为了推进基地的建设工作,更好服务于中国人权事业和国际人权事业的发展进步,现组织进行人权法律研究院2021年度校级研究专项的申报工作。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我国人权研究工作者要与时俱进、守正创新,为丰富人类文明多样性、推进世界人权事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重要指示为根本遵循。跟踪国内外人权法律领域最新动态,深入推进人权法律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努力构建、创新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话语体系,着力推出有理论说服力、有实践指导意义、有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为我国人权事业和国际人权事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撑。

二、课题类别及范围

为了加快基地建设,创造更好条件资助研究人员从事人权法律相关领域研究,学校决定今年设立6项校级研究课题。课题申报人可围绕2021年度课题申报指南(附件1)的参考选题自行决定具体题目,也可根据中心宗旨和指导思想自行拟定课题研究方向。

三、课题经费

每项资助科研经费10万元,分两次拨付:立项时拨付启动经费7万元;课题成果通过鉴定验收后,拨付剩余3万元结题经费。未按要求提交研究成果,应退还拨付经费,并取消下一年课题申报资格。

四、注意事项

1、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

2、基于课题时效性原则,课题项目要求在两年内完成,如不能按时完成需要延期的,须向基地递交书面的延期情况说明。

3、课题结项成果要求为至少完成一部专著,或发表两篇C刊/国际SSCI期刊论文,或智库报告被省部级及以上机关采纳或领导批示1件。

4、获立项资助项目的成果发表时,须将“华中科技大学人权法律研究院”作为第一署名单位,并在显著位置标识“华中科技大学人权法律研究院研究专项课题资助”字样。

五、报送时间和具体安排

请各位有意向的老师积极申报。申报者须按要求填写附件中的《2021年度华中科技大学人权法律研究院研究专项申请书》,于2021年9月1日前将纸质版一式7份(其中一份双签双章)交至东四楼203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angnawh@hust.edu.cn。

联系人:王娜

电话:18986128690/027-87542236

                            华中科技大学人文社科处

                            人权法律研究院

                                                                2021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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