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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0年系列艺术创作工程作品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0-05-21 点击量:

各有关学院:

根据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0年系列艺术创作工程作品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湖北省舞台艺术精品创作工程、全省音乐创作“131”工程、全省舞蹈作品创作“120”工程和湖北省美术创作重点项目扶持工程等4项工程的作品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相关院系积极组织申报:

一、湖北省舞台艺术精品创作工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作品包括戏曲、话剧、儿童剧、歌剧、舞剧、音乐剧、杂技剧、曲艺、木偶剧及主题性音乐会、歌舞晚会等大型舞台艺术作品。

2.申报作品须是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期间首演的作品。

3.申报作品应是各地、各单位年度重点创作作品。鼓励推荐申报现实题材和革命历史题材作品,推荐申报舞美简朴、回归艺术本体的作品,推荐申报能长期演出、下基层演出的作品。

4.各学院申报数量限报1台。

5.已入选湖北省舞台艺术精品创作工程的剧目不再申报。

(二)申报材料

1.《2020年度湖北省舞台艺术精品创作工程项目申报书》(附件1)一式11份(其中一份双章双签),节目单、剧本等资料10套(剧本请同时提供电子版)。

2.视频1份(用U盘存储,剧本电子版一并存储在该U盘内)。

(三)有关事项

1.截止时间

2020年8月25日。

2.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时文琪 87540381


二、全省音乐创作“131”工程

全省音乐创作“131”工程将面向全省征集遴选一批优秀新创歌曲作品。

(一)申报要求

1.申报作品须是2020年新创作歌曲作品,类型不限,每首歌曲时长不超过6分钟。

2.申报作品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思想性和艺术性相统一,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党100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突出现实题材和革命历史题材作品创作,突出反映“一带一路”、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等主题,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唱响爱国主义主旋律,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

3.每位词、曲作者申报作品不超过2首。

4.作者须保证对作品享有完整版权,若作品侵犯著作权法等有关法规,所涉法律责任由作者承担。

5.学院作品申报数量不超过10首(其中,抗疫题材作品不超过5首)。申报2首以上歌曲须排序。

(二)申报材料

1..《全省音乐创作“131”工程作品申报表》(附件2)一式两份,其中一份双章双签。

3.作品音频1份(U盘刻录,歌手演唱版)。

4.作品五线谱一式10份,要求谱面清晰,标明速度、时间长度(五线谱电子版与作品音频刻在同一U盘里)。

5.词、曲作者有效证件复印件1份。

(三)截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1.截止时间

2020年8月25日。

2.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时文琪

联系电话:87540381


三、全省舞蹈作品创作“120”工程

全省舞蹈作品创作“120”工程将面向全省征集和遴选一批优秀新创舞蹈作品。

(一)申报要求

1.申报作品须是2020年的新创作作品,题材不限,舞种不限,独舞、双人舞、三人舞节目时间不超过7分钟,群舞节目时间不超过10分钟。

2.申报作品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思想性和艺术性相统一,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党100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突出现实题材和革命历史题材作品创作,突出反映“一带一路”、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等主题,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唱响爱国主义主旋律,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

3.申报单位须保证对作品享有完整版权,若作品侵犯著作权法等有关法规,所涉法律责任由申报单位承担。

4.各学院作品申报数量不超过10件作品。申报2个以上作品须排序。

(二)申报材料

1.《全省舞蹈节目创作“120”工程节目申报表》(附件3)一式两份,其中一份双章双签。

3.节目视频1份(用U盘存储)。

(三)截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1.截止时间

2020年8月25日。

2.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时文琪

联系电话:87540381


四、湖北省美术创作重点项目扶持工程

(一)组织创作

1.2020年湖北省美术创作重点项目扶持工程作品创作要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重要时间节点,加强现实题材创作,重点表现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全面建成小康、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等主题,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唱响爱国主义主旋律,讲好湖北故事,传播湖北声音,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为湖北高质量发展凝聚强大正能量。

2.学院应根据题材要求研究制定本地区、本单位创作计划,动员和组织创作人员组成1个或多个创作团队开展主题创作活动,于5月28日前将创作计划报文科处,由文科处报省文化和旅游厅备案,文旅厅将对各地、各单位创作计划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二)作品要求

    1.2020年新创作的中国画、油画、版画、雕塑、水彩(粉)画、漆画、综合材料绘画作品。

    2.中国画、油画作品:作品装裱(框)后尺寸不超过240cm(高)×200cm(宽);版画作品:作品装框后尺寸不超过180cm(高)×120cm(宽);水彩(粉)画作品:作品装框后尺寸不超过(高/宽)150cm;雕塑作品:原则上最大边尺寸在200cm以内,重量在150公斤以内,材料硬质不易碎;漆画作品:作品装框后尺寸不超过200cm(高)×200cm(宽);综合材料作品装框后尺寸不得超过240cm(高)×200cm(宽)×10cm(厚)。

(三)项目申报

1.申报数量

各学院申报数量不超过30件。

2.截止时间

2020年8月25日。

3.申报材料

《全省美术创作重点项目扶持工程2020年度推荐作品信息表》(附件4)一式两份,其中一份双章双签,和作品10寸彩色照片。

4.联系方式

联系人:时文琪

电  话:87540381


附件:

  1.2020年度湖北省舞台艺术精品创作工程项目申报书

2.全省音乐创作“131”工程作品申报表

3.全省舞蹈作品创作“120”工程作品申报表

4.湖北省美术创作重点项目扶持工程 2020年度推荐作品信息表



        人文社会科学处

       2020年0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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