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启动2020年度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有关项目的通知》,现启动2020年度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有关项目的申报工作。请有意申报者认真阅读通知,按时提交材料,逾期不候。
1. 请申报“2020年度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老师,于12月24日前在湖北高校思政网(http://gxsz.e21.cn)进行网上申报,同时导出申请书一份(双签双章),交至文科处。
2. 请申报“湖北省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中青年理论家培育计划(第七批)(省社科基金前期资助项目)”的老师,于12月20日前,将《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中青年理论家培育计划申报表》与《湖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评审书》各一式六份(其中一份双章双签)交至文科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hiwenqi@hust.edu.cn。
3. 请申报“2020年度湖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省社科基金前期资助项目)”的老师,于12月24日前,将《湖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评审书》一式六份(其中一份双章双签)交至文科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hiwenqi@hust.edu.cn。
4. 请申报“2020年度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老师,于12月24日前在湖北高校思政网(http://gxsz.e21.cn)进行网上申报,同时导出申请书一份(双签双章),交至文科处。
5. 请申报“湖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2017-2018)”的老师,于12月20日前,将《湖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审表》(双章双签)、《申报一览表》、申报成果及其他附属材料各一份交至文科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hiwenqi@hust.edu.cn。
联系人:时文琪 沈丹阳
联系电话:87540381 87543215
邮箱:shiwenqi@hust.edu.cn
人文社会科学处
2019年12月2日
具体通知如下:
一、总通知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推动我省哲学社会科学持续繁荣发展,根据《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2013-2020年)》和有关工作安排,现将2020年度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有关研究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研究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要求,以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推动高校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为党和国家事业和湖北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二)项目内容
本次启动申报的2020年度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共5项,分别为:
1.2020年度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2.湖北省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中青年理论家培育计划(第七批)(省社科基金前期资助项目)
3.2020年度湖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省社科基金前期资助项目)
4.2020年度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
5.湖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2017—2018年度)
(三)申报范围
根据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9年公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和高校的实际情况,本次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与文化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港澳台问题研究;(24)国际问题研究;(25)交叉学科/综合研究。各高校根据各项目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自愿原则申报。
(四)项目管理
1.为保证研究绩效,研究型项目严格按照《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
(2013-2020年)》和《湖北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鄂教财〔2013〕6号)进行相关考核与管理。项目若未能按期、按质量完成目标的,将予以撤项,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再申报湖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有关项目。
2.对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和违反申报要求的,一经查实,将撤销资格,追回资助,该申请人3年内不得申报省教育厅各类课题。涉及违法违纪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分类通知
(一)2020年度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1.项目类别:指导性项目。
2.申报条件
申报对象限全省普通高校在编在岗的教学科研人员、党务政工干部、相关管理岗位工作者。具体要求有:
(1)本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不设课题申报指南,申请者应紧密结合新时代国家和湖北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行拟定研究课题。
(2)项目申请者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成果。项目组人员结构合理,有相应的学术梯队,人数一般不得少于3名,申请人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应担负实质性的研究工作。
(3)项目的申请者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不具有高级职称的申请者,须有两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青年项目的申请者年龄不超过40岁。
(4)基础性课题项目鼓励吸收研究生、本科生参加;应用性课题项目,鼓励并提倡吸收实际工作部门的人员参加。鼓励各高校宣传部长、学工部长、研工部长、院(系)党组织书记、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等结合工作实际开展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相关领域研究。
(5)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同一课题已获国家级、省部级和其它相关厅局项目计划资助者,不得重复申报。
(6)承担省教育厅教育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尚未结题者,不得申请新项目。
(7)准备出国、出差半年以上(或者申报时已在国外,并将继续在外达半年以上)者不得申请项目。
3.申报办法及要求
项目采取网上申报,网上匿名评审,网上公示。项目网上申报系统设在湖北高校思政网,网址:http://gxsz.e21.cn/。同时将申请书纸质版于12月24日前交至文科处。
(二)湖北省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中青年理论家培育计划(第七批)(省社科基金前期资助项目)
1.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有关文件精神,着眼于构建以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为核心、以哲学社会科学相关学科为支撑的马克思主义学科体系,着眼于巩固马克思主义在高校教学和科研中的指导地位,更好地发挥马克思主义在立德树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引领作用,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宣传研究。按照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要求,通过项目资助、研修培训、社会实践的方式,着力培育一批扎根实践、勇于创新、治学严谨、教书育人的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理论家,特别是中青年理论家,造就一批具有国际国内学术影响力的名家大家,引领和带动我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发展。
2.申报条件
(1)申报人必须具有高等学校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教学在岗专任教师;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原则上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研究或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5年以上。
(2)申报人必须热爱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研究,具有良好的教学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工作业绩突出,教学效果好,个人获得过校级以上表彰和奖励。
(3)申报人近3年有以下经历之一:①省级以上研究课题负责人或成员;②省级以上精品课程、课件、教案负责人或成员;③省级以上优秀教学团队成员。
(4)申报人围绕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教学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结合自身专业学术特长、前期研究成果和教学实践经验自行提出研究课题。课题研究必须要有明确的预期研究成果。研究成果包括专著、系列论文、研究报告、教学成果(教案、课件等);培养期间开展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教学工作情况、教学效果及社会影响等。
3.申报工作要求
(1)名额分配:湖北省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中青年理论家培育计划(第六批)遴选40人左右。我校限报5项。
(2)报送材料。申报材料一律用计算机填写。纸质版用A4纸双面印制装订成册,一式六份(其中一份双签双章)于12月20日前报至文科处,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hiwenqi@hust.edu.cn。
材料包括:
(1)“湖北省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中青年理论家培育计划申报表”;
(2) “湖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评审书”。
4.培育和管理方式
(2)入选者在培育期间应带着课题到高水平大学或者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基地开展学习进修、交流访问或合作研究,并取得相关学习和研究成果。应带着课题主动深入实际、深入生活、深入群众开展社会调查,并有相应的第一手调研成果。
(3)入选者应在3年内完成相应任务要求,将对入选者开展中期检查和终期鉴定,对鉴定合格的入选者,后续将跟踪重点培养和使用。
湖北省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中青年理论家培育计划申报表.docx
湖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评审书.docx
(三)2020年度湖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省社科基金前期资助项目)
1.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有关文件精神,推进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围绕新时代湖北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进程中的战略性、全局性、前瞻性问题,大力推动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着力推出有实践指导意义、有决策参考价值的重大成果和学术精品,全面提升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人才培养、服务社会和文化传承创新的能力和水平。
2.学科范围
申报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与文化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港澳台问题研究;(24)国际问题研究;(25)交叉学科/综合研究。
3.申报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要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能够自觉践行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并应担负实质性的研究工作;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在编在岗的教学和科研人员;项目负责人只能为1名。
(2)在研的省部级以上项目或湖北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湖北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
(3)项目负责人必须要有研究团队,人员结构合理,有相应的学术梯队,课题组核心成员人数不得少于3名。项目负责人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申报的其他课题。课题组核心成员原则上只能参与1个课题申报。
(4)项目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必须有丰富的、与申报课题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
(5)准备到国外交流访问学习半年以上(或者申报时已在国外,并将继续在外达半年以上)者不得申报。
4.申报课题要求
(1)本次课题申报必须根据《2020年度湖北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课题申报指南》总体要求编制申报材料,具体选题要与申报课题指南方向保持一致。基础理论研究可根据自身研究方向自行提出选题进行申报。课题设计必须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突出地方特色,学术价值和实际应用价值高。
(2)专著类研究成果必须围绕学术前沿和学科发展前沿问题,研究体现战略性、系统性、创新性,具有较高的学术影响力和显示度。
(3)研究报告类研究成果必须深入实地调查,结论和对策建议必须以真实可靠的数据案例为基础,能被地市级以上党委、政府采纳或应用。
(4)项目必须按要求进行中期检查,从正式立项起3年内必须完成课题研究并鉴定结项。
5.其它事项
《湖北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评审书》一律用计算机填写。纸质版用A4纸双面印制装订成册,一式六份(其中一份双签双章)于12月24日前交至文科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hiwenqi@hust.edu.cn。
湖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评审书2018版.docx
2020年度湖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课题指南docx.docx
(四)2020年度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
1.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个问题,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
2.研究方向
(1)坚持党对思政课建设的全面领导,把加强和改进思政课建设摆在突出位置。
(2)坚持思政课建设与党的创新理论同步推进,全面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
(3)坚持守正和创新相统一,落实新时代思政课改革创新要求,不断增强思政课的四学校、理论性和亲和力、针对性。
(4)坚持思政课在课程体系中的政治引领作用,统筹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推动各类课程与思政课建设形成协同效应。
(5)坚持培养高素质专业化思政课教师队伍,积极为这支队伍成长发展搭建平台、创造平台。
(6)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注重推动思政课建设内涵式发展,全面提升学生思想政治理论素养,实现知、情、意、行的统一。
3.申报条件
(1)申请者必须是高校在编在岗的思想政治理论课专兼职教师,能够真正承担和组织项目的实施。
(2)项目申报结束后,无特殊理由不得随意变更申报类别及结项形式。
4.选题方式和资助额度
(1)申请者根据研究方向,结合理论研究和教学实际,自设课题进行申报。
(2)本专项研究时限最长为3年,不得申请延期。
5.申报办法
本项目采取网上申报,网上匿名评审,网上公示,网上公布。申请者在湖北高校思政网(http://gxsz.e21.cn/)按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信息、上传相关附件。并将纸质材料一份(双签双章)于12月24日前交至文科处。
(五)湖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2017-2018年度)
1.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以“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为方针,以质量和贡献为导向,充分展示近年来我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取得的重大成就、发生的重大变革,推动我省高校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
2.类型及名额
优秀成果由著作类、论文类、应用类(研究报告类和成果普及类)组成。每类成果分为A、B、C三个等级。共征集遴选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100项左右,将把入选的优秀成果汇集编印用于推介的成果名录。按照确保质量的原则要求,允许各学科的各个等级有空缺。
3.申报限额
本届征集遴选活动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报10项,各学院限报1项。申报期间其人事关系在高校的教师和研究人员均可申报(不包括离退休人员)。合作研究成果必须由第一署名人申报。
4.申报成果资格与要求:
(1)申报成果的起止时间定为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2)多卷本研究著作以最后一卷出版的时间为准,在符合上述申报时限的情况下做整体申报。
(3)丛书不能作为一项研究成果整体申报,只能以其中独立完整的著作单独申报。
(4)个人论文集可作为著作类成果申报,但多人撰写的论文集只能由其中某篇论文的作者申请论文类优秀成果。
(5)围绕一个专题,以个人或课题组名义发表于同一刊物同一标题的系列论文,可作为论文类成果整体申报。但围绕一个专题,发表时标题各不相同的系列论文,不能做整体申报,只能选择其中的一篇论文申报。
(6)研究报告,须提交实际应用部门(省部级以上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等)证明其实际应用价值的材料。
(7)普及类成果,须提交关于社会效果影响方面的佐证材料,包括图书发行量、书评、相关新闻报道、领导批示、受众反响等。
5.下列成果的申请不予受理:
(1)教材和教辅材料;
(2)已获省部级奖的或者相当于省部级奖的成果不再申报参评;
(3)不能提交实际应用价值证明的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
(4)未经第一署名人本人提出申请的成果;
(5)文学艺术类作品。
6.申报材料
(1)申报材料包括:《湖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和《申报一览表》及其电子版文档;申报成果及其他附属材料。
(2)各种材料的装订报送方式:
①《申报评审表》与《申报一览表》一份(双章双签),统一用A4纸打印。
②著作类、普及类申报成果报送一份。论文类成果一式一份,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在一起。研究报告全文一份,同成果采纳证明或领导批件一起,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成果需要保密的,请特别注明。
③申报成果的各种证明材料或附属材料一份,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和研究报告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附属材料的顺序装订。
④经审核盖章的《申报一览表》1份。《申报一览表》务必仔细审核,使之与《申报评审表》和申报成果一致、准确无误。
7.报送要求
报送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报送纸质材料的同时,需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hiwenqi@hust.edu.cn。每个学院限报1项。
湖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审表.docx
湖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一览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