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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育部关于开展2017年度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7-04-10 点击量:

各有关学院:

转发教育部《关于开展2017年度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请各学院提前三个工作日按要求将相关材料提交至文科处。



教语信司函〔2017〕25号

关于开展2017年度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院校、各有关单位:
  经国家语委科研规划领导小组批准,现将2017年度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和资助额度
  2017年度国家语委科研项目设立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三类,以及“一带一路”语言文字研究专项、语言文字信息技术与应用研究专项。原则上,重大项目资助额度为50万元,重点项目资助额度10-20万元,一般项目资助额度5-10万元。专项项目根据需要按重大、重点、一般类别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须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备以上职称和学位条件的,须有2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的书面推荐。
  (二)重大科研项目申请人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三)符合《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版)》中的其他相关要求。
  三、课题申报的有关事项
  (一)项目通过网络申报,在国家语委科研网(网址:http://www.ywky.org)“科研项目申报系统”注册、填写和提交。纸质申请书一式5份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查盖章,统一报送。
  重大项目申请通过网络初评后,课题组需等候通知参加现场答辩。
  (二)项目名称即为研究题目,申请人不得自行命题(注明“题目自定”的除外)、随意扩大和缩小研究范围。
  (三)原则上,项目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请一个项目。同一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可参与两个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的申请。
  (四)项目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3年内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一律撤项,并追究申请人所在单位的管理责任。
  (五)材料受理的截止日期为2017年5月12日,报送单位须汇总所有申请材料后,统一报送国家语委科研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六)项目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均可从国家语委科研网下载。
  报送地址: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 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100816)
  联系人:孙浩峰
  电话:010-66096726
 
  附件:国家语委“十三五”科研规划2017年度项目指南
 

国家语委科研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4月5日


 

人:张哲 孟静

联系电话:87543215

 

原通知链接:

https://www.sinoss.net/2017/0406/75957.html


                         文科处

                      2017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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