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科各院系:
2016年校文科学术丛书的申报即将开始,请申报者认真填写《华中科技大学文科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申请书》一份(见附件),并连同三份书稿于9月28日前送交文科处。过期不候。
申请出版资助的著作必须符合下列标准:
(一)必须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理论联系实际;
(二)必须是人文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并在本学科研究领域有较高的学术价值;
(三)书稿必须达到出版水平;
(四)著作权不存在任何争议。
出版资助的确定,由作者申请、专家和单位推荐、校外同行专家匿名评审、校文科学术丛书评审委员会专家会议评审通过,报学校领导审定批准。申请人应如实填写《华中科技大学文科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申请书》,提交完整书稿三份。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度只能提出一项申请。申请著作必须有两位本专业研究方向的具有高级专业职称的专家推荐意见。申请人所在单位须对《申请书》进行认真审核,并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单位同意推荐的申请著作,由推荐单位将书稿在规定时间内集中送交文科处。
经审定确认出版的著作,学校鼓励作者联系国家一级出版社(见附件)出版,凡国家一级出版社采用的书稿,学校从出版基金中资助4万元;学校出版社采用的书稿,学校从出版基金中资助2万元,直接划拨到出版集团。
经审定批准的申请书稿,由学校文科处与作者签订协议,出版时应注明华中科技大学文科学术著作出版基金资助字样,并交两本成书给文科处。凡由学校资助出版的著作不再予以成果奖励。
附:十家国家一级出版社
商务印书馆、中华书局、三联书店、科学出版社、人民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上海古籍出版社、人民教育出版社
另加人民文学出版社
文科处
201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