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中心: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民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实施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的意见》(财教(2011)538号)和《关于将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单独考试招生退役士兵学生纳入学费资助对象的通知》(教助中心(2013)100号)文件规定,现就做好2018—2019学年度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申请材料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送材料及程序
1.申请学生向高校提交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身份证明和《2018-2019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附件1)。
2.学院审核、汇总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身份证明和《申请表》,并形成《2018-2019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学院审核汇总表》(以下简称《学院审核汇总表》)(附件2)。
3.2018年9月27日前,高校将《申请表》(纸质版)和《学院审核汇总表》(纸质及电子版各一份)报送至研究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4.《申请表》电子版命名规则:院系名称+姓名,与《学院审核汇总表》一起发送至邮箱:qianxing@hust.edu.cn
二、注意事项
1.根据财教(2011)538号文件“民政部门要做好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身份认证工作”的规定,首次申请资助或之前未提供过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身份证明的申请学生,需提供相关部门对其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身份的证明。
2.报送材料要整齐规范,各院报送材料时,应将《申请表》按《学校审核汇总表》中编号依次排列。
3.请各院系严格按规定时间报送。
附件:
1.2018-2019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申请表
2. 2018-2019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学院审核汇总表
研究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