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新生:
欢迎进入华中科技大学学习!研究生新生入学包括“数字迎新”和“现场报到”两个阶段,为帮助新生顺利办理入学报到手续,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学手续办理
所有新生入学手续统一在网上进行,数字迎新平台 https://freshman.hust.edu.cn 将于2024年8月17日9:00至8月20日24:00开放,个人信息采集、自选宿舍、绿色通道、保险购买、校园卡预充值、网上缴费、户口迁移登记、新生入学测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等入学手续一站式办理。请研究生新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平台,完成相关程序。
8月17日9:00系统开通,请提前准备好录取编码(录取通知书上的12 位号码)、身份证号。先登录系统,激活账号,填写调查问卷、学习研究生手册、完成入学测试等环节,为8月17日14:00网上选宿舍做好准备。
咨询联系方式:
数字迎新平台使用:027-87542452
绿色通道:027-87557313
其他事务:研招办(027-87541746)或各院系研究生科
二、宿舍安排及住宿费标准
2024年8月17日14:00开始,新生可在数字迎新平台选宿舍。
不住校的新生可选择“不住宿”跳过此环节。
主校区住宿收费标准分别为:韵苑一/二/四栋,东六/七舍,西一/二/五/六/八/九/十四/十五舍,四人间,1120元/年·生;东九/十/十二舍,南一/二/三舍,四人间,1320元/年·生;东一舍,教七/八舍,西四/七/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六/十七舍,双人间,1440元/年·生;博士生公寓1-4栋,单人间2080元/年·生,无障碍间2480元/年·生,双人间1740元/年·生;新博士生公寓A、B栋,套房内单人间1980元/年·生。
同济校区学子苑住宿收费标准分别为:502栋博士生宿舍,双人间,1440元/年·生;505栋、506栋四人间,1320元/年·生;503栋、504栋、507栋、508栋五人间,1080元/年·生;501栋四人间(无独立卫生间),1080元/年·生。同源公寓收费标准为四人间,1320元/年·生。
国家网安基地住宿收费标准分别为:单人间1980元/年·生,双人间1440元/年·生。
三、医疗保险
1.根据《国家医保局办公室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大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相关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发〔2023〕15号)文件精神,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在学籍地参保。
大学生医保是在校学生基本医疗保障,武汉市2025年度大学生医保待遇期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缴费标准以武汉市医保局参保缴费通告为准,在迎新系统中予以设置。
未在原居住地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新入学研究生,可按规定参加我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可享受2024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居民医保待遇。
2.学平险(自愿)主要针对门诊意外、疾病住院补充医疗报销等,缴费标准70元/年/人。
温馨提示:
助学贷款的同学:国家或生源地助学贷款项目中不包含大学生居民医保费,需在数字迎新平台自行缴费,方能享受相应的医疗待遇。
不购买大学生医保同学:参加了大学生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学生可享受到相应的医疗待遇,因自身原因不购买基本医疗保险的同学所产生的医疗费用由自己负担。
大学生医保和学平险相关政策和报销比例详见-华中科技大学医院 /hust/mu_hospital/ylbx1/ybsb.htm
校医院医保办咨询电话:027-87558353
四、网上缴费
新生通过数字迎新平台缴纳各项费用。学费标准以学校网站公示为准,住宿费按各校区、各类宿舍标准执行。医疗保险、体检费一并缴纳。
新生若收到学校随录取通知书寄送的银行卡,请按照《用卡须知》办理激活手续。该卡将用于在校期间发放奖助学金。
温馨提示:推荐使用支付宝和微信支付方式,将金额转到支付宝或微信的余额里,交费更便捷。如果选择银行卡交费,可以使用任意银行卡缴费。
五、绿色通道-国家助学贷款
绿色通道是确保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最直接、最有效的措施。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新生,可在数字迎新平台申请办理绿色通道,绿色通道审核后再进行缴费操作。
按照《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调整完善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教财〔2023〕4号)关于国家助学贷款额度和利率的规定,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贷款需求。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研究生贷款年度最高限额为每年20000元。
国家助学贷款由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组成,学生请关注微信公众号:hustzizhu,上面有两种贷款形式分别的操作指引。
温馨提示:通过绿色通道并不代表申请贷款成功,具体实施还需要学生自行在国家开发银行或者中国银行手机银行上申请。有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意向的新生请在8月17日前准备好材料,以保证顺利办理数字迎新相关手续。
六、现场报到
在线上完成入学手续的新生,请于2024年9月1日到各录取院系报到。已申请校内宿舍的新生,到校后可先到宿舍办理入住手续。
2024年9月1日我校在武昌火车站、武汉火车站、汉口火车站、武汉东站设有接站点,接站时间为当天 7:00-22:00。
武昌火车站下车的新生请从东广场出站口出站。
武汉火车站下车的新生请从2号停车场出口出站。
汉口火车站下车的新生请从南1出站口出站。
武汉东站下车的新生请从西广场出站口出站。
迎新站具体位置请关注迎新系统通告或各院系详细通知。
温馨提示:来校途中,请特别注意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及人身安全。
现场报到注意事项:
1.请准备好本人近期彩色登记照(蓝底为宜,1寸/2寸各6-8张备用)。
2.交验报到材料:录取通知书原件、录取为硕士研究生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持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录取为博士研究生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持硕士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
3.领取材料:由录取院系发放校园卡、研究生手册等。
4.主校区、同济校区各院系的新生按各录取院系通知的具体时间、地点进行现场报到,不要提前到校。
附属武汉中西医结合医院、附属武汉中心医院、附属武汉儿童医院、附属湖北省肿瘤医院、附属武汉精神卫生中心、附属湖北妇幼保健院、附属武汉金银潭医院的新生报到地点:同济医学院学子苑506栋105会议室。
网安学院新生报到地点:选择国家网安基地宿舍的报到地点为国家网安基地3号宿舍楼3106学生社区活动室(武汉市东西湖区网安大道),选择主校区宿舍的报到地点为主校区南五楼大厅。
七、入学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分为线上预审和现场审核。
1.线上预审
线上预审在迎新系统“入学资格复查”模块进行,请在迎新系统开放期间进入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模块并按照要求核对信息上传相关材料。该模块主要包括学生基本信息核对、前置学历学位信息确认、证明材料上传、保留入学资格及放弃入学资格申请等功能。具体要求见附件《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审核系统操作说明》。
2.现场审核
现场报到时,请携带好所有身份证明、与报考资格有关的材料、复试期间上传的电子材料、学历学位证明等原件备查。
新生报到后1个月内,学校将严格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并与考生登记表、人事档案等进行比对。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
复查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
(2)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
(3)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4)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复查中发现录取通知书、考生信息、学历学位情况等证明材料与学生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不符合录取要求,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将取消入学资格;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应当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相关的规定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八、报到请假及申请保留入学资格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须持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录取通知书、身份证件和相关材料,按学校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提前向学校书面请假并提交有关证明。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不报到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硕士研究生新生因健康状况、参军入伍等原因暂时不宜或无法在校学习的,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不享受在校生待遇。保留入学资格者应在期满前向学校申请入学,经学校审查合格后,在规定时间办理入学手续。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九、新生入学体检
新生入学报到后,按各院系通知时间进行健康体检。网上报到未成功上传电子登记照的同学,体检时须自带1寸登记照1张。
体检地点:主校区为校医院、同济校区为医学院职工医院。网安学院新生在主校区参加体检,由学院统一安排。
遵照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湖北省物价局《关于加强湖北高校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鄂教体艺〔2018〕1号)文件精神,新生入学体检必检项目包含常规检查、实验室检查(血清谷草转氨酶,谷丙转氨酶,血常规)和胸部数字化摄影等。按照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武汉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二级医院收费标准,新生入学体检费为人民币99元/人,费用在网上报到时一并缴纳。
十、新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
具备使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条件的转出党组织,应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组织关系转接子系统,转接党员组织关系(请新生注意与院系核实准确信息,正确填写院系党委名称),无需开具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来校报到后及时向录取院系党组织报告组织关系接转情况,办理转入手续。例:某新生党员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转入物理学院党委,在系统中搜索并选择“中共华中科技大学物理学院委员会”,发起转出。
对暂不具备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接转的,可通过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转接。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填写录取院系党委名称(请新生注意与院系核实准确信息),去处一般应写录取院系名称。例:某新生党员转入物理学院党委,介绍信抬头应填“中共华中科技大学物理学院委员会”,去处应填“华中科技大学物理学院”。
十一、户口迁移
1.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新生户口迁移为自愿原则,请新生提前做好户口迁到学校准备。我校新生集中办理入户手续为入学当年的9月至12月底(办理户口迁移期间,户口不能使用),逾期可按往届生办理户口迁移。保卫处户政室集中收取新生户口迁移证的截止时间为9月30日。
办理户口迁移的新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1)户籍在湖北省内(除武汉市外)的新生,需准备录取通知书复印件、申报户口登记表(本人手写签名),样表见附件。
(2)户籍在武汉市内的新生,需准备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居民户口簿本人页的原件或“常住人口登记表”(用铅笔注明本人身高、联系电话,父母双方姓名及身份证编号),身份证复印件,申报户口登记表(本人手写签名)。请新生在入学报到时,将上述材料递交至所属院系,通过院系集中转交保卫处户政室办理入户手续。户籍在武汉市内的新生凡需迁移户口,应认真核对“居民户口簿”或“常住人口登记表”中本人页的信息,尤其是“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及身份证编号”等。若有误,请及时更正。
(3)户籍在湖北省外的新生,需提交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户口迁移证(户口迁移证必须为2015年(含)以后印制,户口迁移证原件右上角用铅笔注明本人身高、联系电话,左下角注明父母双方姓名及身份证编号)、身份证复印件和彩色电子相片(文件30k以内,JPEG格式,文件名为姓名和身份证编号),申报户口登记表(本人手写签名)。
湖北省外的新生迁移户口,户口迁移证上的“迁往地址”主校区为“湖北省武汉市华中科技大学”或“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同济校区为“湖北省武汉市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或“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航空路13号”。迁移证上必须有正确的居民身份证编号,且户口迁移证(户口迁移证上“出生地、籍贯”必须详细到XX省XX市,婚姻状况需说明已婚或未婚)、居民身份证、录取通知书所登记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身份证编号)必须一致,并加盖迁出地公安派出所的户口专用章,否则无效。新生应认真核对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口迁移证,如有错误,应及时更正,以免影响入校时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2.凡将户口迁入学校的新生,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前,请将居民身份证、录取通知书、户口迁移证或“常住人口登记表”或户口簿中本人页复印留存,以备办理其它手续之用。
华中科技大学保卫处户政室咨询电话:027-87542124
十二、申请奖助学金资格
录取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需在入学前准备好以下证明材料(人事档案已转入我校的应届生新生不需要开据证明),便于在入学后申请奖助学金资格。
1.有过工作经历的非应届新生,请持工作单位开具的工资关系转移单(注明工作起止时间、工资水平,工资发放截止时间,并注明已与原单位脱离工资关系,加盖单位人事处或者财务处公章)原件、复印件(右上角注明所在院系和学号)各一份,由院系核实确认资格。
2.没有工作经历的非应届新生,请持毕业后档案所在地开具的档案代管证明(注明:委托档案存放主体及转入、转出时间)原件、复印件(右上角注明所在院系和学号)各一份,由院系核实确认资格。
以上材料请自行扫描存档,并通过迎新系统“入学资格复查”模块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十三、婚育证明
已婚研究生新生应提交原单位(或学校)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或提交《华中科技大学学生婚育情况证明表》(可在华中科技大学师生服务中心-网上办事大厅-总务后勤处下载)。相关材料在现场报到时交给录取院系,由院系统一交学校计生办存档。
华中科技大学计划生育办公室咨询电话:13507104569 陶老师
十四、入学学期电子注册
研究生新生一般应在开学报到两周内完成电子注册。
注册时按学校规定签署电子版《华中科技大学学生知情承诺书》,符合学校注册条件的,准予注册,取得入学学期学习资格。新生可选择采用电脑网页注册或微信注册的方式申请入学注册。
1.电脑网页注册:
登录学校统一身份认证系统https://pass.hust.edu.cn,通过“初始化密码”设置初始密码,进入后登录学生注册系统http://register.hust.edu.cn,或用统一身份认证账号直接登录学生注册系统http://register.hust.edu.cn,申请入学注册。
2.企业微信注册:
下载企业微信,加入华中科技大学企业微信,通过“教学服务”选择“学期注册”,申请“新生入学注册”。
服务地址:主校区师生服务中心(校史馆北面东侧18号窗口)
联系电话:027-87541868-8018
电子邮箱:yjsxjgl@hu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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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资助 |
武汉平安高校 |
附件-华中科技大学2024年研究生新生入学须知
附件1-相关样表
附件2-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审核系统操作说明
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华中科技大学学生工作部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