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一非全日制研究生(校内班)公共课
教学的通知
各院(系、所):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公共课教学工作,促进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积极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从本学期开始,研究生院将对(校内班)公共课教学实行统一管理,即统一安排课表,统一考试时间,统一阅卷。按照“非全日制研究生(校内班)公共课课程总表”(见附件)的要求,请各院(系、所)接到通知后务必在两周内将本学期校内班开课申请表送交研究生院综合管理办公室。
附件:非全日制研究生(校内班)公共课课程总表
研究生院
二00六年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
非全日制研究生(校内班)公共课课程总表
(2005—2006学年第二学期)
周次 |
时间 |
课程名称 |
学时 |
备注 |
6 |
3月26日上、下午 |
英语 |
8 |
英语总学时64,总学分4
数学总学时64,总学分4 |
4 月 1日上、下午 |
数学 |
8 |
7 |
4 月 2日上、下午 |
英语 |
8 |
4 月 8日上、下午 |
数学 |
8 |
8 |
4 月 9日上、下午 |
英语 |
8 |
4月15日上、下午 |
数学 |
8 |
9 |
4月16日上、下午 |
英语 |
8 |
4月22日上、下午 |
数学 |
8 |
10 |
4月23日上、下午 |
英语 |
8 |
4月29日上、下午 |
数学 |
8 |
11 |
4月30日上、下午 |
英语 |
8 |
5 月 6日上、下午 |
数学 |
8 |
12 |
5 月 7日上、下午 |
英语 |
8 |
5月13日上、下午 |
数学 |
8 |
13 |
5月14日上、下午 |
英语 |
8 |
5月20日上、下午 |
数学 |
8 |
14 |
5月21日上、下午 |
数学、英语考试 |
16 |
6 月 4日上、下午 |
政治 |
8 |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总学时24,总学分1.5
其它政治理论课总学时32,总学分2 |
6月10日上、下午 |
政治 |
8 |
17 |
6月11日上、下午 |
政治 |
8 |
6月17日上、下午 |
政治 |
8 |
18 |
6月18日上午 |
政治考试 |
说明 |
1.请各办班院(系、所)根据此课程表,在每学期开学后的两周内,将开课申请表、学员名单及协议书复印件交到研究生院教育管理部门,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上课和考试。逾期则推至下个学期。
2.上课时间和考试时间必须严格按照课程总表时间执行,不得随意更改。
3.凡调整上课时间、地点及变更任课教师均应提前填写“研究生院调课申请表”,获批准后应及时通知办班院(系、所)及听课研究生,未经批准而自行调课的教师,研究生院按教学责任事故处理。
4.此课表为总表,具体安排由研究生院根据开课申请表确定后通知各办班院(系、所)。
5.此课程总表每学期末发给各院(系、所),各院(系、所)根据此表安排下一学期的课程。
6.如有特殊情况,研究生院另行通知。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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