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事业发展的讲话及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高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导华科大学子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研究关键核心技术、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贡献青春力量,奖励具有学术创新精神、取得突出学术创新成果的研究生,根据《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校学〔2023〕14号文),特举办2023-2024年度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术新星奖学金评选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背景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培养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我校设立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奖励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和具有模范引领作用的研究生。其中,学术新星奖学金通过评选我校在学术研究、科研精神、创新能力方面的优秀榜样人物,突出研究生学术创新成果的高度和深度,凸显研究生响应国家号召站到最前沿的创新精神,鼓励我校研究生在学术创新领域取得更优异的成绩。
二、评选对象
学术新星奖学金候选人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华中科技大学全日制在校且有正式学籍的研究生;
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每学年可申报一次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候选人需已进行学籍注册且未超出基本学习年限,超过规定的基本学习年限者,不再参加申报(依据研究生院的学籍管理文件确定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
获得院(系)科技创新奖学金推荐资格者;
全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学科类别(工学一类、工学二类、理学类、人文社科类、医学类,学科分类详见附件2)分组别参评,可推荐至多3名研究生作为学术新星奖学金候选人,且候选人无专业课不合格记录。
三、评选流程
(一)第一阶段(材料评分)
每位候选人提交自评材料,由各培养单位大众评审根据量化得分准则为选手评分,满分50分。根据第一阶段得分组内排序,选取40名候选人进入第二阶段(专家评审)。
(二)第二阶段(专家评审)
每位进入第二阶段评选的候选人提交不超过两份学术代表作,研究生院邀请校学术委员会或各学科分委员会委员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从学术成果的科学性、先进性、现实意义等因素对提交材料进行综合评判打分,满分50分。根据第二阶段得分组内排序,其中得分前10名获学术新星奖学金。相关评选办法详见附件1。
四、奖励
学校学术新星奖学金评选不超过10人,学术新星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5000元。
五、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材料评分)暂定于9月23日至9月29日。
第二阶段(专家评审)暂定于10月10日至10月25日。
学术新星奖学金奖获得者,需积极配合主办单位完成后续系列宣传工作。
具体时间、地点待商定后再行通知。
六、报名要求说明
(一)候选人推荐
候选人请按照《2023-2024年度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术新星奖学金评选实施方案》(附件1)的要求填写《2023-2024年度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术新星奖学金评选申报书》(附件2),并提供导师推荐信(内容需包含学习能力、科研能力和其他综合能力表现,并加盖培养单位党组织公章)。
(二)学生评委推荐
各培养单位请按要求填写《2023-2024年度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术新星奖学金评选学生评委推荐表》(附件3)、《2023-2024年度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术新星奖学金评选报名信息汇总表》(附件4)。
(三)材料提交
请各培养单位统一将纸质文档材料(附件2、附件3、导师推荐信)装于档案袋内,于9月23日下午18:00前上交至党委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材料电子档(附件2、附件3、附件4、被推荐人生活照)命名为“【培养单位全称】学术新星奖学金评选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Hustxueshu2024@126.com。纸质文档与电子档材料缺一不可,否则报名视为无效。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参评候选人和评委加专用QQ群:
723628971(候选人)
717289006(评委)
七、后期宣传
学术之星奖学金获得者所在培养单位需向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会投递一篇榜样宣传推文,并推荐学术之星参与一次本学期榜样主题的学术微沙龙宣讲。
八、联系咨询
梁媛媛 闫 超 027-87542452
赵 谦 13278882598
王哲涵 17761920776
陈佳欣 18186493749
附件1:2023-2024年度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术新星奖学金评选实施方案
附件2:2023-2024年度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术新星奖学金评选申报书
附件3:2023-2024年度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术新星奖学金评选学生评委推荐表
附件4:2023-2024年度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术新星奖学金评选报名信息汇总表
华中科技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
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华中科技大学学术委员会办公室
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会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