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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关于开展第21批研究生创新基金结项工作的通知

来源: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4-09-13 编辑:邱祺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管理实施细则》学工[2024]5号文件(以下简称《细则》)的规定,现将第21批研究生创新基金结项与报销工作通知如下:

一、填写要求

请各团队负责⼈提前准备好以下结项材料:《附件1:第21批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结项报告》、《附件2:第21批成果证明材料》、《附件3:第21批创新项目结项汇总表》,并将项目涉及到的证明文件,如获奖证书、论文录用通知等,附在附件2之中。

结项需要达到《细则》第三十三条规定,只有结项审核通过的队伍才可以颁发结项证明并进行报销;专家评审根据提交的成果材料对项目评定结项等级。请各支队伍自查是否达到结项要求,若自查后无法达到结项要求,则无需上交报销材料。

如需申请推迟结项,按照《细则》第二十三条要求执行。

二、提交要求

请各院系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初审,在附件1中院系意见处填写意见并签字盖章。请各团队负责人于2024年9月17日24点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的结项与报销材料提交至规定对接人,并以“完整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结项材料”的方式命名。

如有疑问,请联系:

梁媛媛 027-87542452

周同学 15961186572

邱同学 18857112703


党委学生工作部

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创新服务中心

2024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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