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保险投保范围:
1.对子女的条件界定:
当年12月31日之前(含12月31日)未满十八周岁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内的子女均可申报办理子女医疗保险。
2、对子女的父母条件界定:
华中科技大学主校区和同济校区(不包括附属同济医院、协和医院、梨园医院)的国家正式职工、人事代理、博士后人员在站期间均可申报,父母一方符合申报条件确定为单职工,父母双方都符合申报条件确定为双职工,单职工由所在院系登记,双职工由父方所在院系登记。
3、对离异的子女父母条件界定:
若子女的父母离异,根据其生父母情况而定:生父母双方若均为学校正式职工,按双职工待遇申报,子女申报时由判属方所在院系登记,需在备注栏写明离异方的姓名和院系;生父母中仅一方为学校正式职工,按单职工待遇申报。
4、对非独生子女的条件界定:
符合如下情况之一者可以申报:(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非独生子女如:一胎多子(双胞胎、三胞胎等)、头胎子女残疾后再生育(持有生育服务证)的非独生子女。(2)在国外出生的拥有中国国籍和户籍的非独生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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