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活动中心公共活动场地申请表
申请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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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组织 负责人 |
姓名&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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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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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经办人 |
姓名&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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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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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申请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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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内容 (简要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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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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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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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老师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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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审批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注意事项:
1.大学生活动中心公共活动场地原则上仅对校内学生工作会议、学生活动开放。“申请单位”务必注明学工部、校团委及院(系)直属学生组织全称,“活动内容”请辅导员或相关负责老师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 借用305、513报告厅举办的大型活动,音控助理将提前一个小时到岗。活动申请人请注意填写活动实际开始时间。晚间时段举办活动最迟不得超过22:30。
3. 若因故取消活动计划,请至少提前1天联系学工部综合办(电话:027-87542128)取消场地申请,以便公共活动资源得以充分利用。
附后:《大型活动场地使用告知书》
附件:
大型活动场地使用告知书
为确保各类学生活动的顺利开展,维护大型活动场地的良好秩序,根据学工〔2017〕19号文件《学生活动场地管理规定》的有关内容,特起草此告知书,进一步明确要求,规范大型活动场地租借及使用行为,具体内容如下:
一、活动方应自觉遵守《学生活动场地管理规定》的各项要求,按照租借流程提前至少五个工作日办理申请,并及时完成场地费用的缴交;如取消场地申请,因财务手续不便,场租费留作该活动方下次活动冲抵(企业招聘活动除外)。
二、布场要求:
1.音控助理在活动开始前一小时到场,活动方可进入场地布场。除指定的区域外,场地的内外墙面、大门、地面、周边楼道等处禁止张贴背胶海报,也不得使用透明胶、双面胶等张贴宣传品及装饰物品。建议使用易拉宝、展架。如因活动方布场行为不当,致使场地留有顽固污渍的,学工处将请专业保洁人员处理,清除费用由活动方承担。
2.活动方移动场内的桌、椅,务必轻搬轻放;活动结束后,摆好还原。如使用行为不当造成场地设施损坏的,应承担维修或赔偿责任。
3. 活动方请自备笔记本电脑,U盘,翻页笔等外接设备。会议、活动所需台签、饮用水、茶歇等会务物资,由活动方自行安排。
三、清场要求:
4.活动方负责清理活动剩余物资。所有资料及物品须于活动结束当日及时清理,不得随意丢弃在活动场地附近。
5.各个设施按照布场前还原,桌椅摆放整齐,地面清扫干净,无明显污渍。
6. 活动结束后,音控助理负责检查活动场地设施,关闭电源,并锁闭场地大门。
四、场地设备:
7.禁止非音控助理擅自进入音控间操控设备;为杜绝消防隐患,严禁将外租的大功率音响、灯光、电子屏等设备接入场地总电源。
8.请爱惜话筒等常用电子设备,不拍击话筒,不对话筒吹气。活动结束后,无线话筒如数归还音控助理。
五、其他注意事项。
活动方请自觉维护场地卫生,室内严禁吸烟,不得在室内用餐。盒饭饮料等包装盒请转入垃圾袋,带离活动场地。
六、本告知书一式两份,学生工作处、活动方各留存一份。
“本人已经明确上述告知书的内容,并同意遵照执行。”(阅后请手抄一遍)。
活动负责人签名及联系方式: 日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