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函〔2019〕5号)精神,决定举办湖北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节。同时,参加全国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本届大学生艺术节将采取录像评选与现场交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届大学生艺术节活动主题是“奋斗﹒创新﹒奉献”。
二、参加对象
1.文艺节目、学生美术作品参加对象为:我校全日制在读的本科生和研究生。本届大学生艺术节分甲组和乙组。甲组指非艺术专业学生组。乙组指艺术类专业学生组。学生以学院为单位,由学院统一向校团委上交参赛作品。
2.高校美育改革创新案例的参加对象为:在校教师,有关教研和科研单位的教科研人员,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有关人员。
三、活动内容与形式
本届大学生艺术节以举办“三优一案例”为主要内容。“三优一案例”指评选优秀文艺节目、优秀美术作品、优秀艺术实践工作坊和高校美育改革创新案例。
(一)“三优”项目(优秀文艺节目、优秀美术作品和优秀艺术实践工作坊)评选
1、优秀文艺节目和优秀美术作品:
(1)优秀文艺节目以大型节目为主,体裁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曲、戏剧和朗诵。
(2)优秀美术作品包括学生作品和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学生美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设计、微电影;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和篆刻、摄影。
(3)优秀文艺节目和优秀美术作品参评要求与《全国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的相关要求》(见附件1)相同。
2、优秀艺术实践工作坊:
优秀艺术实践工作坊包括艺术与科技、艺术与校园、艺术与生活、艺术与美丽乡村建设四部分。具体参评要求与《全国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大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方案》(见附件2)有关要求相同。
(二)“一案例”(高校美育改革创新案例)评选
高校美育改革创新案例包括高校美育教师队伍建设、高校公共艺术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高校专业艺术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高校艺术师范教育教学改革等。“一案例”撰写要求同《全国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的相关要求》(见附件3)。
四、评选办法
(一)“三优一案例”(优秀文艺节目、优秀美术作品、优秀艺术实践工作坊和美育改革创新案例)评选等具体组织工作委托中南民族大学和湖北大学承担。届时,主办单位将在录像评选的基础上,组织有关高校推荐评委参与现场评选工作。
1.优秀文艺节目的评选将采取录像评选的方式进行。各校参评节目,均需录制成光盘(参评录像按照不同体裁和形式、甲组和乙组分别分盘录制),并填写《优秀文艺节目报表》(见附件4)。
2.优秀美术作品的评选将按照分配名额(见作品报送要求有关内容)报送作品,并填写《优秀美术作品报表》(见附件5)。
3.优秀艺术实践工作坊将采取报送现场实践视频的方式进行评选。参评优秀艺术实践工作坊需填写《艺术实践工作坊申报表》(见附件6)。
4.高校美育改革创新案例将采取分组分类的办法进行评选。参评的美育改革创新案例需填写《高校美育改革创新案例申报表》(见附件7)。
(二)作品报送要求
1.优秀文艺节目、美术作品、艺术实践工作坊和美育改革创新案例的报送评选在学校自评的基础上由学校向省里推荐,上报优秀文艺节目不超过10个、优秀美术作品不超过10幅;艺术实践工作坊和美育改革创新案例报送数量不限,优秀文艺节目和艺术实践工作坊均采用录像光盘形式报送。
2.文艺节目要以集体节目为主。甲组上报节目中必须要有一个合唱节目。
3.“三优一案例”的具体报送办法根据上级另行通知。
五、活动时间和地点
本届大学生艺术节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从2020年10月下旬至11月下旬,各校举办本校大学生艺术节;第二阶段,2020年12月中旬,主办单位在武汉举办以下现场评选活动(文艺节目现场评选不邀请观众观摩):
(一)优秀美术作品展览和优秀艺术实践工作坊展示(时间:12月中旬,地点:中南民族大学)
(二)优秀文艺节目现场评选(时间:12月中旬,地点:中南民族大学)
(三)高校美育改革创新案例报告会(时间:12月中旬,地点:湖北大学)
在此基础上,组织参加全国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时间:2021年4月,地点:四川省成都市)。
六、作品提交
作品提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30日,作品以文件压缩包形式提交,命名为“项目类型+项目名称+姓名+学号”,如“文艺节目/美术作品+张三+2020****”、“艺术实践工作坊/创新案例+项目名称+姓名”,发送至邮箱xgcsgb@hust.edu.cn,联系人:厉老师 027-87558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