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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2019学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9-12-31     点击量:

 

关于2018-2019学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院系:

  根据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关于2019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港澳台办[2019]53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18-2019学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在我校就读的全日制港澳台本科生(二年级及以上年级)、以及通过港澳台侨学生联考被我校录取的华侨本科生(二年级及以上年级),不包括延期毕业、停学或休学后复学未满一年者;

2.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和基本法;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

3.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二、奖项及金额:

1.本科生特等奖8000元,一等奖6000元,二等奖5000元,三等奖4000元。

三、评审流程:

1.学生本人申请

各院系通知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由学生本人自愿填写并提交以下材料:

《华中科技大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后简称《申请表》)

⑵《华中科技大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书》(后简称《申请书》),要求包含申请人在政治表现、学习成绩、学生工作、学生活动、公益活动、科技创新等方面的情况介绍并本人手写签名。

加盖院系教务科公章的2018-2019学年成绩单并在成绩单上注明申请学生加权成绩在专业中排名位次。

在学生工作、学生活动、公益活动、科技创新等方面的证明材料。

请院系于202016日(周一)17:30前,将《申请表》、《申请书》、成绩单、相关方面证明材料、信息汇总表(附件2)统一交至学生工作处事务管理办公室(大学生活动中心A508室)王德光老师处。

2.学校评审委员会评审

学校评审委员会对各院系提交的学生材料进行评审,根据教育部分配名额和学生申请材料综合考量,确定各层次奖学金拟获奖学生名单。

3.拟获奖学生公示,公示结束后报教育部审核。

联系人: 王德光 联系电话:027-87540201  15727006638

 

学生工作处

 201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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