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接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总政干部部联合下发的《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选拔国防生工作通知》(政干发[2015]117号),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华中科技大学2015年选拔国防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围绕新型作战力量建设和军事斗争准备的人才紧缺领域,确定国防生选拔范围。
①选拔名额。2015年海军面向全校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共选拔国防生19人。
②学历层次。研究生从一、二年级在校硕、博士研究生中选拔,本科生从2014年入学的在校生中选拔。其中研究生选拔比例不低于50%。
③专业选择。2015年华中科技大学选拔国防生研究生专业限以下10个方向:测控技术与仪器、软件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海洋科学、大气科学、通信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水声工程、核工程与核技术、飞行器动力工程。本科生专业限以下3个方向:测控技术与仪器、软件工程、通信工程。
④性别比例。选拔国防生原则上仅限男生,女生如有特别优秀的,经我办与上级主管部门请示审批后,可酌情选拔1-2人。
⑤英烈子女可单列计划选拔,不受专业限制。
二、标准条件。选拔工作要从源头上把好质量关,坚持优中选优。
①基本条件。执行《关于严格规范军队院校招收青年学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必须达到相应标准要求(男身高162cm,女身高160cm以上,体型符合标准(体重kg÷身高m÷身高m≤24.9)双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其他检查项目合格)。专业课程各科成绩应为良好以上(退役复学大学生应全部合格且良好率达到80%以上),必修课应全部合格。对符合选拔条件的退役复读大学生,在计划范围内优先选拔。
②年龄条件。选拔的本科和硕士、博士研究生,按规定学制内毕业时分别不超过24、29、34周岁;退役复学大学生士兵、少数民族学生、五年制本科生年龄可适当放宽1岁,但不得累计放宽。
③限制条件。预科生、体育艺术类特长生、专升本学生、非全日制统招生、已婚本科生、定向生,独立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降级留级或受过学校纪律处分的学生,不得选拔。
三、程序办法。
①通知宣传阶段。4月30日至5月3日,本通知将通过会议、邮件、网站公告的方式通知各相关院系辅导员老师。
②报名审查阶段。有意参加选拔的学生于5月7日前电话向驻校选培办咨询并报名,报名电话:87543526。经我办确认报名资格后于5月10日前提交相关材料表格。
③选拔考核阶段。5月11日至12日,选培办组织预选对象进行体检、面试、体能测试。
④确认公示阶段。经考核合格的预选对象,选培办将于5月13日至17日将名单在校园网上公示。
⑤上报审核阶段。5月18日,选培办将公示后无异议的预选对象名册上报海政干部部。待上级主管部门批复后正式成为国防生。
⑥选拔工作全程接受监督举报,对公示名单中的预选对象有异议的,可拨打选培办电话:87543526(刘干事)进行举报;对选拔工作流程中工作人员有徇私舞弊、违规操作的,全校师生可拨打总政干部部举报电话:010-66734566进行举报。
中国人民解放军驻华中科技大学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
二○一五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