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华中科技大学新闻教育始于1983年,编辑出版教育始于1988年,1998年正式成立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华中科技大学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目前是国内六所拥有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博士点的新闻院系之一,也是国家劳动人事部授予的七个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之一。
2010年,华中科技大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成为全国首批出版硕士专业学位招生单位,2011年开始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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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专业名称及招生代码
专业名称:出版硕士(全日制专业学位)
(英文名称为: “Master of Publishing”,简称MP)
专业代码:055400
二、培养目标
培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备良好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掌握出版专业知识和技能,具有较宽的知识面,能够综合运用编辑出版、新闻传播以及管理、经济、法律、外语、计算机等相关知识解决出版业实际问题,适应现代出版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出版专业人才。
三、主要专业方向及课程设置
华中科技大学的出版硕士教育设有数字出版与新媒体、书报刊编辑、科技编辑、出版传播管理、出版印制与出版营销、出版传播史等专业方向。
出版硕士课程设置充分考虑出版实践领域对专门人才的知识与素质要求,注重分析能力和创造性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培养,充分体现华中科技大学的学科优势和办学特色。在教学方法上注重运用团队学习、案例分析、现场研究、模拟训练等方法,强化实践教学。
出版硕士学位论文注重与出版实践的紧密结合,体现学生运用出版及相关学科的理论、知识和方法来分析和解决出版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招生计划及考试方式
经学校审批同意我院2011年开办的出版硕士全日制专业学位,主要合作单位为湖北省新闻出版局,招收名额为20名,考试方式为国家统考,报考类别为委托培养。
五、学习年限及学位授予
实行以2年制为基础的弹性学制,最长学习年限一般不超过4年。
修满规定学分、完成出版专业规定的学习任务,颁发毕业证书,并授予出版硕士专业学位。
六、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必须有国家考试机构或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所报考专业8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成绩证明,含一门外语成绩,理工科还必须含数学成绩)。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自修生除外),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考生不允许跨专业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七、报名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网上报名:2010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考生通过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 ),按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网报期间考生可修改本人信息(含预报名信息)。
现场确认:网报成功后,考生本人需到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选择华中科技大学报考点的所有考生,请于11月10日—14日8:30—12:00、13:30—16:30携 带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携带本人学生证),以 及网报名系统生成的报名号,到华中科技大学进行现场确认。未到现场缴费、照像、确认报名信息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报名时请在备用信息栏注明专业学位。准 考证由考生自行在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下载打印时间:2011年1月1日-17日。
八、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1.考试科目:101思想政治理论、204英语(二)、335出版综合素质与能力、
441出版专业基础
2.初试时间: 2011 年元月(具体时间请在报名时确认)
3.初试所有科目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二)复试
1.复试时间: 初试之后通知
2.复试内容:
(1)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2)专业复试:以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等形式对考生的学科背景、基本素质、操作技能、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
3.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须笔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九、录取
(一)根据初试、复试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二)录取类别为 “委托培养”。
(三)我校在复试阶段对新生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学费标准
学费计划为3.6万元,以最终物价部门核定价格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
华中科技大学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
联系人:牛老师 联系电话:027-87557253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 邮编:430074
华中科技大学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
2010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