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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启明学院港台校际学生交换项目通知

    作者:编辑:admin发布:2010-03-18点击量:

    各有关院(系):

    根据我校与港台相关学校签定的本科生交换项目协议精神,我校每年分春、秋两次选拔在校本科生赴港台进行交换学习,为做好该项目学生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换学校及名额

    香港理工大学(3名)、香港岭南大学(3名)、台湾义守大学(5-10名)、台湾清华大学(2名)、台湾建国科技大学(2名),详细信息参见《学生交换项目学校及专业介绍》(附件一)。

    二、选拔对象

    启明学院2008、2009级创新实验班学生、创新团队学生及特优生。

    三、报名资格

    1.学习成绩优良,在校加权成绩75分以上。

    2.英语水平良好,托福79或雅思6分。若没有托福或雅思成绩,可参考全国英语四、六级成绩。

    四、报名程序

    1.学生申请。有意向且符合报名资格的学生填写《华中科技大学港台学生交换项目申请表》(附件二),于3月22日前交所在院(系)教务科。

    2.资格审核。学生所在院(系)审核资格,确定报名名单,填报《华中科技大学港台校际学生交换项目学生报名情况汇总表》(附件三),经院(系)盖章后,于3月23日上午12:00前报送启明学院综合办公室(南三楼319室),并将该电子文档发至chenying@mail.hust.edu.cn邮箱。

    3.面试。启明学院组织专家对学生进行面试,确定初步录取名单,报校领导审批。

    五、报名所需材料

    1.《华中科技大学港台学生交换项目申请表》;

    2.中、英文简历各一份(申请台湾高校的只需提供中文简历);

    3.外语水平证明、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六、有关事项

    1.每位申请者只能申请一所学校。

    2.每院(系)每所交换学校限报3名。

    3.交换学校的所有专业均可选择,根据交换学校提供的春季或秋季课程,由学生选择学习的课程。

    4.香港高校与大陆高校存在学期起始时间不一致的情况,如香港高校春季学期通常是1月上旬开学,而我校1月份为秋季学期考试周,申请香港高校的学生原则上选择秋季学期。

    5.交换学生仍在我校缴纳学费,对方学校不再收取学费。

    七、咨询方式

    联系人:陈英

    咨询电话:87558300

    启明学院主页:

    附件(启明学院主页“文件下载”栏下载):

    附件一:学生交换项目学校及专业介绍

    附件二:华中科技大学港台学生交换项目申请表

    附件三:华中科技大学港台校际学生交换项目学生报名情况汇总表

    华中科技大学启明学院

    二O一O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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