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品学兼优的体育特长生继续为校争光,进一步加强高水平运动队重点队伍建设,特别是在下届全国大学生运动会上再夺“校长杯”,根据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推荐体育特长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报名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特制订本办法。
一、报名条件
在队训练的体育特长生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时方可报名:
1.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且是当年在队训练的体育特长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学校处分记录,积极向上,刻苦训练,运动成绩优秀,必须有竞训室和教练员共同出具的推荐信;
3.学风端正,诚实守信,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在校期间代表学校获得湖北省比赛集体项目前三名或大学生锦标赛单项前六名,且重修前总平均加权成绩达到本年级或专业排名前50%者。
对获得过湖北省集体项目前二名、大学生锦标赛单项前三名的特别优秀运动员,重修前总平均加权成绩可以放宽到不低于65分。
大学生锦标赛团体比赛等同于单项比赛。
二、报名时间
体育特长生本人于2018年9月19日上午10点前向体育部分团委递交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华中科技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推荐免试研究生信息申请表》,本人在大学期间所获得各种奖项或体育竞赛成绩的证明材料,竞训室签属意见的教练员推荐信。三年总平均加权成绩(重修前)由公共管理学院统一打印提供。
三、推免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推荐资格:
1.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2.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3.本科毕业时不能获得学士学位的。
四、本办法由体育部负责解释。
华中科技大学体育部
201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