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系、中心、学院各科室;全体教职工:
根据《关于做好2012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校人[2012]36文件精神及《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2012年年度考核实施办法》要求,现将2012年度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考核的范围为全院在职教职工。
对于学院二级教授以及为学科建设作出重要贡献,或长期兢兢业业工作的教师,经考核小组同意,可免予考核,填写考核登记表后直接确定考核等次。
二、考核重点
对专任教师的考核。专任教师考核主要依据学院制定的教师岗位职责进行,考核一年来教师的工作量及工作业绩,填写《专任教师年度考核登记表》(见附件1)及《专任教师年度考核统计表》(见附件2)。
对实验技术类人员的考核。重点为履行岗位职责、工作态度、业务技术水平、服务质量、出勤率等情况,填写《非高校专任教师年度考核登记表》(见附件3)及《实验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统计表》(见附件4)。
对党政管理类人员的考核。重点为履行岗位职责、廉洁自律、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及出勤率等情况,填写《非高校专任教师年度考核登记表》(见附件3)。
三、考核等次
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上报学校优秀等次的人数,不超过本单位在岗总人数的15%。
四、工作业绩核算
专任教师、实验室技术类人员及有关工人对照相应表格填写年度考核统计表,经系主任或党支部书记审核后上交学院。
专任教师、实验室技术类人员,还须对照《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聘期(年度)考核质量点计算方法》(附件5),提交符合要求的质量点业绩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学院相关科室组织对各类人员的业绩量、质量点进行核实和统计,并张榜公布。
五、考核程序及时间节点
1、布置工作。12月21日,学院布置考核相关工作,下达评优名额并通知到各系(中心)。
2、个人总结。12月31日前,被考核人进行年度书面总结,填写相关考核表、统计表,提交质量点说明。主要提交《专任教师年度考核登记表》、《专任教师年度考核统计表》、《非高校专任教师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填写好的电子版表格发本系支部书记邮箱审核。书记审核汇总后,发送至学院办公室。
3、各系、中心考评。2013年1月7日前,各系(中心)成立考核小组(主任、书记、副主任),其中各系(中心)的学院对口联系领导将参加联系单位的考核工作;考核小组组织全体同志述职和测评(测评表见附件6),核实考核材料,并对本系(中心)内教职工综合表现提出考核等级建议,经严格把关,上报评优建议名单。
4、核算工作量。2013年1月10日-1月25日,学院考核办公室对登记表中的业绩进行复核后,计算出各类人员工作业绩综合分值,并予公布。
5、学院考评。2013年2月25日,学院考核领导小组对各职级人员的考核、测评结果进行综合评定,确定个人考核等级。
6、公示和接受申诉。2013年2月26日-2月27日,在全院一定范围内公示考核结果,对有异意者,学院考核领导小组应进行复议。
7、2013年2月28日,将考核结果上报学校并存档。
联系人:李丽华(llhff@mail.hust.edu.cn),87558726
徐书华(xush@mail.hust.edu.cn),87542593
附件:
1、《专任教师年度考核登记表》
2、《专任教师年度考核统计表》
3、《非高校专任教师年度考核登记表》
4、《实验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统计表》
5、《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聘期(年度)考核质量点计算方法》
6、《光电信息学院教职工考核民主测评表》
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
2012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