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机械学院
关于做好2014年在职攻读工程硕士复试工作的通知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关于做好2014年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通知”要求及工作安排,现将机械学院参加第二阶段复试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GCT分数基本要求
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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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T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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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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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程、车辆工程、工业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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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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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全国联考各科目考试成绩一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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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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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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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按文件要求,一般应有学士学位、有三年工作经验。
二、复试时间
2015年1月10日
上午8:00-8:50 报到、资格审查
上午9:00-11:30 专业课笔试
下午2;00-4:30 专业综合测试
三、复试内容
1、 专业课笔试(100分):
机械工程、车辆工程领域笔试内容:机械设计基础(50分) 机电传动控制(50分)
项目管理、工业工程领域笔试内容:管理学(100分)
2、专业综合测试(满分100分)考核要点为教育背景(本科就学情况)、研究或业务工作情况、语言及综合归纳能力及综合应用知识的能力及相关业绩。
四、复试地点及费用
复试地点见各教学点通知。
武汉市内考生复试地点在华中科技大学东十二楼111教室。
每位参加复试考生需交考务费180元。
五、资格审查
所有上线考生均须提交报考资格审查材料,没有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得参加复试。
请带齐身份证和GCT考试准考证参加复试,带上学位证及毕业证的原件供审核。需提交材料(各1式两份)为:
1、《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网上下载,需单位人事部门审查签字并在照片处加盖章。
2、《2014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点击下载。
3、身份证、学位证及毕业证复印件。
4、本科学历信息查询认证证明。学信网http://www.chsi.cn上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
六、关于录取
根据文件要求,各专业学位类别、各领域均不进行跨类别、跨领域调剂录取。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不进行跨校调剂录取。其他专业学位类别内、领域内的跨校调剂录取,限在考生报考院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院校之间进行。
七、违规处理
考生提供虚假信息,伪造证件、认证报告、档案(含电子档案)等材料,均属违规行为。上述行为在录取前发现,学校不予录取;上述行为在录取后学位申请前发现,学校取消录取,其录取通知书无效并予以没收,同时,其所修课程学分无效、所交有关费用不予退还,并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上述行为在授予学位后发现,按照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予以撤销学位。学校将向其所在单位通报违规及处理情况。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生院(系)在招录过程中有审查不严、弄虚作假、程序不规范等问题时,将视情况采取通报批评、限额招生或停止招生的处理。
八、关于拟录取名单公示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和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管理工作的意见》(学位[2013]36号)文件精神,对于招收录取的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院对招生录取的研究生信息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由院(系)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议。
各招生院系须公示拟录取所有考生的考试信息,研招网汇总院系公示链接进行发布,如考生姓名、性别、报考学位类别、专业领域、初试分数、复试分数、加权总分等。
九、学校通知见:/hust/mu_gszs/GradAdmission/Show.asp?id=830
机械学院研究生科
2014年12月25日